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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場舞與“降噪”可以兩全

    http://www.jchcpp.cn 2016年06月01日08:26 來源:光明日報 李思輝

      據媒體報道,北京天壇公園將分區域降噪,已開始禁止大音箱入園,核心文保區不得開展任何與游覽觀光無關的娛樂活動。

      天壇是世界文化遺產,而大音箱、高噪音的廣場舞影響參觀、阻礙通行,確有采取限制措施的必要,分區域進行區別限制的做法也有其合理性。只是繼此前景山公園、北海公園等場所紛紛推出降噪措施之后,天壇公園也采取降噪措施,引起了大媽們“以后更沒地方跳舞”的擔憂,再一次把廣場舞問題推到了公眾面前。

      廣場舞既是一種有益身心的群眾性文化活動,又有助于消弭城市的“陌生化”,讓人們通過跳舞增進感情。廣場舞之所以成為一個問題,并不完全是因為噪音。要說噪音,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交通、商業、施工等制造的社會生活噪音并不比廣場舞少,廣場舞只是城市噪音的一個顯性切面。廣場舞之所以成為一個問題,是因為它的興起與公共空間的逼仄產生了沖突,實質上是一個公共空間的問題。

      統計顯示,我國平均每10萬人的運動場地數量只有65.8個,而日本和歐洲發達國家都在200個以上。按照《“十二五”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規劃》規定,到2015年,中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1.5平方米以上。只是,這“1.5平方米”的標準不足美國的1/10、日本的1/12。而且,這極其有限的公共空間還缺乏疏堵結合、定紛止爭的有效管理制度。

      城鎮化在推進,人口老齡化在加劇,公共文化需求在增大,公共資源的配置、公共空間的管理卻沒有跟上,矛盾就出現了,F實的矛盾得不到有效緩解,就會在某一具體問題上爆發。廣場舞背負了這樣一種沉重的情緒,于是被標簽化,被當成一個問題存在,甚至被視為“公害”。不論是“高音炮”還擊、放藏獒驅趕抵制,都逾越了理性解決問題的尺度,走向了言行暴力的極端。某種意義上說,這不也是在惡化矛盾、制造對抗嗎?

      解決公共問題,要對話不要對抗。大媽們需要自覺遵守《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制度,減少對他人的干擾。公眾也應有理性的態度、寬容的雅量,對廣場舞這種民生需求保持一定的包容心。城市管理者應該充分考慮廣場舞問題的復雜性,以及這種復雜背后的深層問題,在加強引導和管理的同時,更加注重城市和社區公共空間的科學布局,讓民眾有更多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給廣場舞這類文化活動留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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