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 徐鵬飛一些選秀節目無視成長規律,將心理上尚需保護的孩子置于聚光燈下,換取收視率,稱其為無良商家也不為過
打開電視,從早年間的才藝比拼到今天舶自國外的真人秀,節目包裝、敘事策略雖不斷升級,其內核則始終都是“選秀”。其內在邏輯是:以取悅受眾為出發點,精心推出一件“商品”,為自己賺得經濟收益。
在這個熱鬧的賣場中,最特殊同時也最隱秘的“消費品”,是參加選秀節目的孩子們:三四歲的幼兒就能有板有眼唱京戲等等,從某種程度來說,這是在制造奇觀,以滿足觀眾的圍觀和獵奇心理,拉升節目收視率,吸引廣告投放。這類節目對制作方和播出方有多少利不說,但對孩子們來說顯然是傷害多于收益。
首先,對藝術才能小荷初露的兒童來說,絕大多數選秀節目是拔苗助長,竭澤而漁。當某一檔選秀節目“發掘”出一個才藝出眾、惹人關注的孩子后,各家電視臺往往爭相邀請。在這個過程中,孩子的才藝很難得到提升,只是被不同的電視臺以不同的手法進行著二次包裝與“銷售”而已。如同王安石筆下的方仲永,五歲無師自通可寫詩題字,父親發現有利可圖,每日帶著他四處拜訪而不讓他學習,最終“泯然眾人”。天賦異秉的孩子一旦被當做“會下金蛋的雛雞”,其成長道路上將出現層層屏障,有的甚至將孩子牽至歧途。包括好萊塢塑造的童星在內,這類例證很多。
其次,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網絡時代,參加選秀節目的孩子如同被置于放大鏡下,其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可能帶來“點贊”或是“酷評”“惡評”——過度、過早地暴露在公共空間,面對或被強化或被遮掩的競爭,將損害兒童的心理健康。淘汰環節中,孩子們緊繃的小臉或是已經噙在眼眶里的淚,看了讓人心疼:他們為什么要站在這里接受粗暴的評判?更為極端的例子,是一個小女孩在節目中情緒失控大哭反而在網絡上“走紅”,接下來的錄制中工作人員更有意將孩子戲弄至哭,以維持其“網紅”身份。不同年齡段的孩子,其心理承受能力、應變能力與理解能力不同,市場化、娛樂化、成人化的選秀節目無視成長規律,將心理上遠未準備好、尚需保護的孩子置于聚光燈下,為其換取收視率和點擊量,稱其為無良商家也不為過。
此類選秀節目傷害到的不僅是小選手、小嘉賓,還有數量龐大的小觀眾。電視作為大眾傳媒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影響力和輻射力自不待言。唯成人臉色是瞻、“贏”是王道、取悅評委、追名逐利……選秀節目傳遞出這樣的“生存策略”和單一的價值觀,對尚無獨立判斷能力的兒童來說,是負面的“示范”;對一些功名心切的家長來說,也是一種誘導,似乎上電視成名成星,就意味著成功和幸福。
并非所有選秀節目都無視兒童的尊嚴,但不少節目的本質都是披著娛樂外衣的商業運作,大可不必讓孩子也成為這個超級市場中任人遴選的商品。如果說,這句話更多地是說給家長聽,那么,兒童選秀節目缺乏對兒童的理解與尊重,也是成人社會對待兒童普遍態度的折射,這就需要包括我們自己在內的整個社會進行反思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