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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扎耳洞到女性寫作(劉瓊)

    http://www.jchcpp.cn 2015年10月12日10:39 來源:解放日報 劉瓊

      寫下這幾個字,第一個想到的人居然是張中行。被稱為“燕園三老”之一的張中行是女作家楊沫的“前夫”,在楊沫的成名作《青春之歌》里“扮演”了不太光彩的地主家落后公子的原型:膽小、自私、少情趣,F實版的張中行呢?大約在上世紀90年代,有人寫文章為其翻案,說這位北大畢業的先生文雅、忠厚、有才學,一介不折不扣的舊式君子也。有情還是無情,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的眼里差異如許巨大。楊沫筆下了無好處的張中行,寫過一系列關于婦女的文章并輯集出版,書名即《關于婦女》。這本書曾是我的書架的座上賓。薄薄的小冊子,在婦女的德容、才具、見聞中談婦女的政治,風雅、風趣,是上世紀前葉文人隨筆的風味——識見繞是豐厚?上,男女之情非識見豐厚者就可擁有,善于紙上談兵的先生,臨到末了,也未能讓那個倔犟的女子瞧上一眼。當然,《青春之歌》幾乎也成了楊沫作為作家的絕響。

      楊沫和張中行的關系,讓我想到了另一個同時代的女作家蕭紅。蕭紅在她著名的自傳散文集 《商市街》里,寫自己從呼蘭逃婚后又折回“被逃婚”的未婚夫身邊并在哈爾濱的小旅館同居,懷孕后遭其遺棄,險被旅館老板賣到妓院,是蕭軍的原型三郎俠客般出現,將自己從“水深火熱”中解救出來。這才有了后來的“二蕭”故事。這一位“被逃婚”的未婚夫叫汪恩甲,在女作家的文字里影影綽綽,惡習,絕情,無良,等等,這是我們從極為感性的文字獲得的形象。蕭紅生過的一個孩子,孩子的父親也是這位前未婚夫。孩子后來送了人?陀^上,可不可以說,沒有逃婚和遺棄,就沒有現代文學史上的蕭紅和《生死場》?這個“汪恩甲”在蕭紅的現實人生和文學人生里,應該都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人名。

      逃婚,失愛,孤獨,病癥,等等,丁玲、石評梅、黃盧隱、蘇青,還可以列出一長串名字,現代文學史上這些女作家的早期作品幾乎都共有這些元素,另一個共性,是她們的早期寫作基本都帶自傳色彩。又豈止中國現代文學,小說最早出現在歐洲中產階級太太的客廳,小說寫作首先被婦女熱愛,成為消遣、宣泄、移情的工具,承載著對女性主體人生的修補以及呈現作用。所以,從古希臘女詩人薩福開始,到簡·奧斯丁,到弗吉利亞·沃爾夫,以至凌叔華和陳西瀅的客廳、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客廳、冰心和吳文藻的客廳,寫作在女性生活中扮演著抒情和自白的角色,是愛和示愛,是補充不足人生的營養品。我們也知道了,寫作的可持續性和成就感的完成,有賴于兩個基本元素:人和空間。人,包括女作家和她的粉絲、支持者、同道者;空間,以客廳為名的各種容納信息、交換話語的平臺。人和空間兼備,寫作和傳播的內循環就基本完成了。

      從傳播的角度,我傾向于認為,女作家理應比男作家更容易出人頭地才是。畢竟,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男權占主導地位,已在政治社會生活中掌握話語權的男性,出于對女性的謙讓、同情和愛好,愿意為女性的文藝創作擊賞買單者自然很多。但是,且住,正是出于男性對女性的愛好,女作家被賞析的標準顯然不純粹,往往是“才”之外的“情”“德”“容”大于“才”,所以中國古人寫理想女性,必以“才貌雙全”為標準,蔡文姬、李清照無不如是,退一步,假使才貌不能兩全,那就寧愿貌大于才,比如薛濤、衛夫人這一類型,多么有才華沒看出來,之所以成為一時之才女,想來想去,可能是美貌在前。既有美貌,又不乏一些才華,可不就成為天下男人向往的神仙眷侶嗎?

      男性寫作可就沒有這么多優勢了!澳胁排病,男要有才,方有出息。于是,眾多的男作家,從托爾斯泰到海明威、馬爾克斯,必須為政治、歷史、人生寫作。從整個文學史來看,主題或題材決定寫作價值是客觀必然。為歷史寫作的人,也成了文學歷史的大人物。書寫嘈嘈切切人生的女作家們往往只能忝列二路、三路角色。

      對才的輕慢,降低女性對寫作本體的追求,不能不懷疑這是一個男性集體陰謀。男女寫作的事實成果可以證明這一點。但是,文學本身是多汁的蜜桃,女性寫作供應的是那股蜜甜的滋味。沒有女性寫作,這部文學史就不是文學,而且我們也樂意看到女作家生動、感性、真切的文字。故此,我也特別能理解,為什么夏志清寫《中國現代小說史》時把蕭紅和張愛玲重新“打撈”出來,那么多學者給予喝彩。前兩年,看到一輩子生活在小鎮上的愛麗絲·門羅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不知為什么,比莫言獲獎更讓我高興——它讓我看到寫作本身自由自在的價值。

      第二個想到的人當然是我的同鄉胡適胡博士。胡適家里有個小腳女人叫江冬秀,特別厲害,大字不識一個,不僅打敗了胡博士的青春女伴,而且打敗了胡博士的紅顏知己。胡適本人是新文化運動的旗手,儒雅、英俊、洋派,傳說中的男神不過如此,所以當其時也有許多女子為其傾倒。那位解放后做了安徽大學教授的曹女士為胡公子傷神一生,死后還將遺骸埋在公子回家必經的路上。這樣的癡情,于今尚有否?設想,如果胡適的性別換作一女性,有這么跌宕的經歷,應該會寫出很多愛而不得不放棄的繾綣文字吧。胡適的《兩只蝴蝶》,是不是愛情詩,還沒有定論。所以,胡適終是理性占上風的理論家,而不是激情四射的詩人、小說家。

      以上說的這些,跟扎耳洞有什么關系?好了,到此應該寫點正題了。

      扎耳洞,很長時間以來都是女子專屬,看各國各種考古實物,身為男性帶耳環者我還真沒發現!把袅骷w素,耳著明月珰”,可見,無論怎樣好強的女子——那些認為自己天生是男性的女子另當別論,說來說去,對于性別自身的審美是本能,也是本事。有性別審美的本能,且延展至男性、社會等等其他層面,且有本事把它們進行審美化的表達,就成為女性寫作了。

      至于為什么要扎耳洞,今天的人可能只為“審美”,但起初應非如此,即如音樂舞蹈的最初發生,精神上的祈福要大于審美一樣。在今天的一些部落,耳環還是靈魂和精神的符號。不太清楚為什么是耳環而不是臂環或其他,但想來,一是耳朵上的細小神經少,戴上耳環少風險、少痛苦;二是耳朵與聽力有關,先聰后明,靈魂和精神從聽這個感覺起步。因此,寺廟里的佛像,耳朵都較厚大。尋常老百姓評論人有無福相,一個重要的標準是耳朵的大小厚薄。耳朵和耳洞之被重視由此可見。不僅中國古代女性從小要扎耳洞,我們言必稱“西”的西方職業婦女,正式場合的裝束之一也是穿裙裝戴耳環。不僅如此,夜店里的朋克耳朵上已經扎出了五六個洞,當然,一只耳朵上扎洞成時尚,而男子扎耳洞早已不是新鮮事了。中國今天的婦女,從拋棄性別修飾,到性別美感的轟然覺醒,我認為是巨大進步。男女自來有別,男有男才,女有女貌,大道法乎自然。至于女性寫作,也如此。女性寫作的初心,身為女子者沒有忘記吧?

      上海文藝評論專項基金特約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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