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先生初試鶯聲所寫的第一部小說是《老張的哲學》,它連載于《小說月報》第17卷,其時在1926年。連載起始期為該卷第7期,這一期上署名舒慶春,而次期即改署老舍,其后一直不再署本名。
署名的這一變化,似可說明他取用老舍作筆名就始于此時。舒慶春是他的本名,也是他的學名;筆名老舍已表明他已經改名舒舍予了!吧帷蹦诵帐现,又是自己所改名之半。
那么,《小說月報》何以在他同一部小說上前后署名不同呢?恕我淺學不得而知?勺魈崾镜木索是,其時主編該刊的已換成鄭振鐸,第一部分稿子取到時可能未署作者之名,別人代加上了姓名,續稿收到已由作者本人添署,用了筆名。
《老張的哲學》在詞語上有一個習慣性的書寫,“何嘗”屢屢寫成“何!。例如有一句說“老張又何常愛打人呢”;文內盡皆如此,應非誤植,所以一無改變。與此相異,文內幾次出現“巡擊”,后來提及同一名稱還有幾次如此書寫,更后就一一改為巡警了;前文作“擊”(原植繁體字擊)而后文作“警”,則顯系形近排誤于前而校正于后,此非“何!笨梢员炔⒘。我舉出這一點來,意在說明作家出版集子,初載的文本并非盡皆可據,還須細校,必要時可出校注。
偶讀舊刊,亦有所得,即便細小,或者也算開卷有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