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關于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規定,將每年9月30日確定為烈士紀念日。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紀念烈士活動。緬懷革命先烈,此次設立烈士紀念日,紀念形式上最重要的突破是規格升高,將烈士紀念日成為國家級的紀念日,在國家層面設立烈士紀念日,要逐漸形成規范的紀念儀式。
在國慶節的前一天開展烈士紀念活動,既能充分體現“國慶勿忘祭先烈”的情懷,突出國家褒揚烈士的主題,又能與黨和國家領導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紀念碑敬獻花籃等烈士紀念活動相銜接,因此,國慶節的節慶也應該多些緬懷先烈的意味。
當初,設立國慶節的目的就是國家希望在每年的這個時候,從政府機關到企業,從干部到老百姓,從長輩到晚輩,都能夠對革命先驅有所緬懷,對勝利有所紀念,在享受國泰民安的幸福時,應該學會追憶。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一味地強調休閑代替了紀念,不能不說是國慶緬懷內涵的遺失和健忘。
如果說元旦和春節是一種自然節日,側重慶祝的是生命和自然意義,那么勞動節和國慶節等就是一種有深刻人文內涵的紀念節日,如果失去了其紀念的內容和形式,那么,這樣的節日就會因為失去了文化內核而逐漸干癟,必然逐漸同時中斷了紀念的記憶力,如今很多人感到過國慶節無所適從,這更多的是一種緬懷記憶精神的失落。
不是說國慶節就應該一味地因為緬懷而肅穆和莊嚴,只是說國慶節的歡樂休閑最好能夠和國慶的緬懷本義多些聯系,在娛樂中紀念,在紀念中快樂,可惜的是,這樣的意識被很多人所忽視了。作為政府,應該給社會提供這種有緬懷紀念內涵的創意和設計。而對公民而言,在這個紀念的節日中,應該有些思考,從內心升騰出一種對國家的感恩情懷,對先烈的緬懷情愫,哪怕是一絲一縷,這樣的理性國慶節意識就是一種文明和進步。
如果說“國慶黃金周”是從經濟上對國慶節進行包裝,那么,國慶節的緬懷內涵也需要人文的再包裝,給國慶節設立一個緬懷的主題,就是一個不錯的包裝。如果能夠對每年的國慶節進行一個不同的緬懷主題設定,那么,就會形成紀念的整體效應,表達公民對國家歷史的記憶,愛國不僅是權利,更是一種義務,表達公民的愛國義務,有了切實的主題更有效果。
“黃金周”不能成了國慶節的代名詞,紀念內涵需在國慶節光大,這需要政府、社會、商家和公民的努力,國慶節需要培養國慶的緬懷素養,國慶素養更多的應該表現為公民對國家的理性認識,對國家情感的內心流露,對開國記憶的一種思考,對烈士的感念,并能夠以這種國慶情懷積極影響后生們,只有如此,國慶節的人文教化作用才能滋潤我們愛國的心田。
國慶節等節日附加的文化內涵不能僅僅有“殼”而無“血肉”,之所以需要千方百計振興節日,就是因為節日蘊含的傳統審美教育不僅符合和諧社會的發展要求,符合文明的發展方向,更是人們精神愉悅的法寶,節日不僅是文化的化身,更是今天我們進步的再生文化骨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節慶,我們需要理性,更需要節日的文化智慧。比如國慶節,如何去除“半個中國”在路上的傾巢出動旅游的尷尬,讓其多些文化內涵,真的需要反思,需要借鑒,需要革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