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風格是作家創作個性與具體的話語情境共同發生作用的外顯性呈現,其凝結著作家的學識才力,個性氣質,情感體驗,藝術追求等諸多主客觀因素, 往往被視為是辨識和衡量作家創作的重要標記。文學創作風格歷來為作家和學界所重視,但近年來卻出現了被邊緣化、被忽視的趨勢。風格的缺失已成為當下文學創 作上的一個越來越嚴重的問題。正如有的文藝理論家所明確指出的,文學風格問題已經成為當前中國文學創作中的一個突出問題,需要大聲疾呼引起注意。
風格創新已成為文學創作的軟肋
近年來,我國文學創作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皆有提升,據統計,僅2013年一年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書號中心登記的原創長篇小說就多達 4798部,這些作品中既有文壇老將們的長篇力作,也有文壇新秀們的處女作,這些作品類型多種多樣,體裁和題材也不盡相同,展現出了當下文學創作多元化的 特點,這對繁榮我國的文學事業來說是好事。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偌大數量的作品中不論是名家名作還是新人新作,傳統文學還是新興文學,給人留下深刻印 象、具有明顯的創作風格的作品并不多,而在風格上具有開創性的作品則更少。我們的文學創作在數量上上去了,但在創新上,尤其是文學風格上的創新做得還遠遠 不夠。
正如有的文藝理論家所言,當下的文學創作狀況雖然在總體上令人欣喜,但“我們的精品力作還不夠多,還不能讓人滿意”,同時,“有相當數量的作家 和作品缺乏自己的獨創性和鮮明風格,平庸化、雷同化、淺表化似乎成為頑癥”,“見不到新的有影響的流派”已成為特別需要我們引起注意的問題。何以如此?筆 者認為風格創新的缺乏正是其關鍵。
文學風格作為作家辨識作家的徽記和標志,其本身就意味著創新,意味著不同。然而當下的許多作家在創作上是沒有自己的創作風格的,他們在創作上或 淪為堆砌字句的工具,成為沒有風格的寫手;或沿著前輩作家、同輩作家開創的老路在走,以模仿他人的風格作為自己的風格,他們看起來是有風格的,但實際上他 們淪為了風格的模仿者和復制者,并無自己的風格可言;還有一部分作家已經創造出了屬于自己的風格,但他們之后就滿足沉溺于自己所創造出的風格中,在自己創 造出的文學風格中打轉,不再進行創新,他們的創作也大多在同一個水平面上滑動,少了突破,在風格上也基本沒有變化。在當下,真正創造出了屬于自己的鮮明的 創作風格的作家少,而在已有的創作風格上繼續探索,進行風格創新的作家則更少。
既然風格本身就意味著創新,就意味著獨創,那么個體性,獨創性和多樣性應該才是其應有的特性,而無論是碼字式的創作、模仿性的創作或是沉溺于已 有風格中裹足不前的創作應該都是其大忌。老舍說,“風格不是由字句的堆砌而來的,它是心靈的音樂”,“風格的有無是絕對的,所以不應去模仿別人。風格與其 說是文字的所異,還不如說是思想的力量”,作為“心靈音樂”和“思想力量”的風格應該是不能堆砌、模仿和復制的,它應該是時常更新的,有變化的,F實是, 當下文學創作中簇擁著不少蹩腳的文字堆碼者、風格模仿者和風格復制者,卻少了風格創新者。正如有的文藝理論家所言,當下的許多作品是“缺乏獨創性和鮮明風 格”的,這與文學經驗的匱乏有關,與文學修養的貧弱有關,與文體意識的薄弱有關,與文學市場的誘惑有關,但更與創新的缺失有關,創新已然成為當下文學創作 的軟肋,進行創新,特別是風格創新勢在必行。
重視風格創新乃文學創作的題中之義
文學風格的特性決定了創新才是其根本,然而創新意識的薄弱與創新的缺失正制約著當下作家的創作并直接影響了當代作家的文學創作風格。風格的有無 本身就意味著是否創新,那么當下的作家在創作過程中應該怎樣才能培養并彰顯出自己的創作風格和創新之力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努力:
其一,借鑒優秀文學作品的創作風格并進行適當的延伸突破。世界上很多的優秀作家在創作上都是從借鑒其他作家開始的,文學創作風格也是可以借鑒 的,每一種成熟的文學風格背后都有著其特殊的內核,其中蘊藏著作家的智慧和心血,作家創作不是凌空虛蹈,批判性的借鑒其他作家的創作風格,能讓作家更快的 形成屬于自己的創作風格,并達到事半功倍之功效。但學習借鑒其他作家創作風格應該是有選擇性的、有限度的。作家在借鑒其他作家的創作風格時應該選擇適合自 己的創作風格的作品,而在學習借鑒這些作品形成自己的風格的過程中即使是對其他作家有師承或模仿,也不能迷失于別人的風格當中,在創作上淪為其他作家風格 的影子,而應該對其進行適當的延伸、突破,甚至是超越。魯迅在創作風格上曾借鑒過安特萊夫,他的不少作品都有著“安特萊夫式的陰冷”,但其作品在整體氛圍 上又不如安特萊夫那樣悲觀絕望,在很多方面,他都完全超越了安特萊夫。莫言在創作風格上曾模仿借鑒過馬爾克斯和?思{等作家,但他很快就意識到不形成自己 的特色,他的創作“就死了”,他對馬爾克斯等作家的影響進行了延伸和突破,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引來了世界的矚目。
其二,尋找并凸顯出自己的創作個性。創新的關鍵在于個性,真正的風格都是具有獨創性質的。文學風格雖然是創作個性、話語情境及語言形式等多重合 力的結果,但創作個性才是其關鍵,而風格正是作家創作個性成熟的標志。創作個性蘊含著作家獨特的人生觀、世界觀、藝術觀、審美趣味等個人性格特征,是否尋 找到并凸顯出自己的創作個性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意味著是否擁有風格。歌德說,“作家的風格是他的內心生活的準確標志”。羅蘭·巴爾特說,風格“是作家的 ‘事物’,光彩和牢房”,是作家的“孤獨自我”,作為作家內心生活的準確標志和“孤獨自我”的標志的文學風格如果缺失了自我的創作個性的話還算風格嗎?在 文學創作上作家不應當是充當他人創作個性的仰望者和模仿者,而應該在創作的過程中不斷摸索,探尋并逐漸在創作中凸顯出自己的創作個性,進而探索出屬于自己 的風格。
其三,時時探索,培養多元化的創作風格。當作家形成自己的獨特創作風格后,并不意味著創新的終結和文學風格探索的結束,但凡好的、偉大的作家都 是有多套筆墨,多種風格的,已經創造出屬于自己風格的作家應該繼續探索,尋找自己在創作風格上的更多的傾向性和可能性,繼續進行風格創新,培養出多元化的 創作風格,而不是固步自封,滿足于已有的探索。老舍說認為“作者以一成不變的風格,去應付不同的內容與形式,難免有成有敗。適者成功,不適者失敗,這便是 局限”。他說,作家“不應當因局限而放棄風格,或輕視風格”,“即使承認風格有所局限,作家也不該不去多方面嘗試”,因為“作品可能失敗,功夫卻不虧人。 這次失敗,下次就會有些進步”。真正的好作家應該是風格的創新者和不懈探索者,當代作家在文學風格的創新之路上依然任重道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