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認為,短篇小說應該是一種精致的敘述藝術,有著特殊的講究和別樣的技巧,是那樣地戴著鐐銬跳舞,那樣地可遇不可求,如同一陣閃電,或者風吹花落的瞬間。
現在看來,風吹花落我仍是認可的,取其自然。至于特殊的講究和別樣的技巧的那種精致,我卻不以為然了。我越來越感到,短篇小說不要過于較勁,不要用力太猛。開頭散淡隨意最好,從容不迫慢行。結尾當然要緊,但也不必追求奇嵥,有一點轉折就不錯了。
這就是我希望自己能寫出來的短篇小說。
《某年的槍聲》大概符合了我的想法,但其實它并不是我為了“短篇小說”這種體裁而特意構思出來的,而是為了還《作家》宗仁發先生的稿債,從長篇小說裁下的篇章改寫而成。
最近看到上海的評論家張新穎有關短篇的一個發言,他說短篇小說可以胡寫(大意),像一塊礦石,過于講究會把自己限制死。長篇小說須變成自足的東西,短篇小說則可以不自足,可以敞開。我特別認同這樣的說法。
一個短篇小說,可以敲成一塊礦石的樣子,也可以做成精致的項鏈。我天生覺得礦石好,礦石樸素、廣闊、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