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國新詩發軔時開始,愛情詩便成為詩歌天宇中明亮的星辰,閃爍著迷人的光彩。其抒情方式大多是直抒胸臆的,僅就短章而言,胡適的《湖上》、朱自清的《燈光》、饒孟侃的《走》、邵洵美的《莎茀》、施蟄存的《銀魚》等都寫得含蓄溫蘊;而徐志摩、郭沫若的愛情詩則率真熱烈,前者的《沙揚娜拉》早已代代相傳膾炙人口,而后者的《瓶》卻把愛情心理寫到極致,《第十六首·春鶯曲》,是對一位與之相愛的姑娘傾述,因她贈予了一枝梅花,他便想到“你便是這花中魁首/這朵朵的花上我看出你的靈眸/我深深地吮吸著你的芳心/我想——呀,但不忍動口”,于是想到死的時候,把這枝花吞進心頭,于是美麗浪漫的想象便翩翩而至:“那時候,啊,姑娘呀/請把我運到你西湖邊上/或者是葬在靈峰/或者是放鶴亭旁//在那時梅花在我的尸中/會結成五個梅子/梅子再迸成梅林/啊,我真是永遠不死//在那時,啊,姑娘呀/你請提著琴來/我要應著你清繚的琴音/盡量地把梅花亂開//那時候,有識趣的春風/把梅花吹集成一座花冢/你便和你的提琴/永遠彈弄在我的花中”。這才是郭沫若式的神思天縱,郭沫若式的錦心繡口,既有《羅密歐與朱麗葉》悲劇的崇高感,又有《梁山伯與祝英臺》式的文化底蘊,熱烈而又纏綿。
如今的愛情詩創作,視角更廣闊,開掘更深刻,描繪更細膩,手法更多樣,更顯現性別文化的差異和生命意識的鮮活,也就更能體現人性魅力。近讀詩人楊東彪詩歌新作《春天》,舒緩、靜婉、深邃,像陳年的酒那么清香而醇厚,然而,那正是液體的火,讓人心熱血熱。他是以象征和隱喻,在時間過程中去表現愛情的心理邏輯;初戀時“指尖觸碰的瞬間/是我初放的春天”,嗣后不管是秋葉飄零時,還是深冬雪夜里,只要有你的出現,便是“我沉醉的春天”和“臻美的春天”。于是“春天”就成為最甜蜜的象征、最美滿的象征、最富有青春氣息的象征。他的敘述是平靜的,卻把愛的偉力寫到極致,使他感到人生四季都是春光明媚。他能把握住最細微的感覺:“你一路小心地輕挽/如小溪恣意的愛憐”,想象又那么新穎:“我的春天就在/飄洋過海的孤帆/茫然和驚悚之際/你粗黑的劍眉就是橫渡的桅桿”。
《春天》僅僅是表現愛戀的感覺,不僅細膩而且場景開闊,詩意豐盈,有時意象疊加語式遞進,涵容哲理,讓人思之悟之余韻深長。他說“雨,是綠洲的春天/綠洲,是沙漠的春天/百鳥是山林的春天/山林,是城市的春天”,以此為鋪墊,象征“你,是我的春天”!扒f稼,是泥土的春天/泥土,是落葉的春天/孩子,是母親的春天/母親,是家的春天”,以此升華為“你,是我的春天”,如同從層林盡染到滿園秋色一樣,是一種歸宿,完成了邏輯推衍的全過程。一年前楊東彪出版了《七月詩選》,其風格既空靈又舒放,既細膩又優美。寫星星和小雨,寫小草和落葉,寫一個眼神和一個背影,都能靈妙地捕捉瞬間感覺,并營造成美妙的意象。愛是楊東彪詩歌的精神內核,它所灼放的光芒彌漫在他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之中,因此,他能把親情、鄉情、友情和戀情,都寫得愛意融融!洞禾臁费永m了他以往的藝術風格,又有新的探索,試圖使意象疊加和語式遞進更有內在邏輯,又含哲理和韻味。我相信,他會在各種嘗試和探索中,使自己的表現手法更豐富,創作道路更寬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