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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應和植入廣告保持距離(李超)

    http://www.jchcpp.cn 2013年10月30日09:55 來源:中國藝術報 李超

      植入廣告,是近些年逐漸興起的一種新型廣告模式,現已遍布各類電影、電視、游戲作品當中。而在文學中植入廣告,對于很多人可能是頭一次聽說。據媒體報道,近日某省的一位作家表示,他已經在多部作品中植入廣告。有時候小說還未動筆,就已有數十萬元入賬了。對于這種結合,該作家認為是“天衣無縫” ,既能帶來豐厚的收入,又不會損傷作品的質量;可不少讀者則認為,為了文學的尊嚴和質量,作家應與植入廣告保持距離。

      植入廣告自誕生以來就充滿爭議,有人極度反感,認為其對受眾有一定的強制性,嚴重干擾自己觀看或欣賞藝術作品;有人則認為無傷大雅,一些作品中可以有植入廣告的生存空間。在廣泛的爭議聲中,一些植入廣告取得了良好的推廣效果,例如被人們所熟知的“大黃蜂” ,就是雪佛蘭科邁羅轎車在電影《變形金剛》中的植入廣告形象。這個植入廣告讓科邁羅的銷量迅速增長,甚至還使“大黃蜂”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符號。

      究竟文學作品是否能夠承載植入廣告,筆者認為透過以下幾點可以初見端倪:第一,與影視、游戲作品相比,人們希望文學能夠更加純粹地引領心靈、凈化靈魂。因此,人們對文學的審美要求遠遠高于影視、游戲等,對植入廣告的態度只會更加敏感,一旦覺察,很快就會條件反射般地關閉心靈之門。第二,影視、游戲作品往往是由聲音和畫面共同構成的,通過蒙太奇的手法直接呈現出來,訴諸受眾的視聽器官,其藝術形象具有強烈的直觀性,因此在這種直觀性的時空敘述過程中,植入廣告很容易憑借與敘述情節的高度相關性而巧妙地傳播開來;而文學作品則是用文字語言塑造出來的,其藝術形象需要受眾將文字所表達的聲音、畫面、意韻、價值等在頭腦中進行想象和重組,因此文學閱讀具有很強的自主性和間接性,而在這種間接性的接受過程中,如果遇到植入廣告,受眾很容易形成反感和抵觸情緒,進而終止閱讀。第三,影視、游戲作品很大程度上屬于集體創作的藝術門類,而文學則偏向于個體創作,一部文學作品給受眾的印象可能會成為一個作家的終身標簽,所以植入廣告給受眾帶來的不良印象,很可能導致受眾對該作家的所有作品形成排斥心理,從而造成長久性的傷害。

      因此,面對植入廣告,筆者認為作家應保持謹慎的態度,在大眾文學的創作領域可以進行試探性的嘗試;而在純文學的創作領域則不要輕易涉足,一旦涉足,等待作家的可能是不止一次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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