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干部作家”的文學創作尊重寫作規律,得其所是,有感而發,抒發時代豪情,傾訴民間苦樂,探尋人性真諦,發掘生活本質,又不影響履行職責,我們就應該為之鼓掌。
近些年,有關干部寫作的話題在網絡上引發關注和熱議。有人認為,干部寫作是勤于思考的體現,是加強自我修養的表現;也有人認為,干部與作家兩者之間存在角色沖突,干部寫作難逃“不務正業”的嫌疑。
其實,“干部寫作”不該是個問題,因為這一命名本身就有問題。寫作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干部也不例外。從人人享有創作權利的角度出發,干部作家以低調的創作姿態和不菲的創作成就登上文壇,正成為時下文壇的一支重要力量,一些地方文學、文化的繁榮就與相關領導的倡導及身體力行密不可分。
在我國,官員寫作由來已久。在古代,上至宰相大臣,下至鄉間小吏,有幾個不是文人、不會寫詩?就連“原來不讀書”的項羽和劉邦,也留下了不朽的《垓下歌》和《大風歌》。因其具有的立言樹德、經世致用、陶冶情操等功能,文學成為中國古代文人一個極其重要的精神支點和追求目標。
官員寫作不僅在中國古代司空見慣,在其他國家也很常見。比如,但丁曾是意大利佛羅倫薩城市共和國的六個行政官之一,歌德當過魏瑪共和國的首相,非洲詩人桑戈爾擔任過塞內加爾總統,擔任過英國首相的丘吉爾則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
寫作,要求干部留心生活萬象,體察人情世態、風土民俗,這不僅能使人的心靈更加充實豐盈,而且有益于干部人文情懷和民眾意識的養成與葆有。生活乃文學藝術創作之源,筆者以為這是常識,干部寫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他們的作品也會有別樣的韻味和獨特的價值。
今天,我們不應提倡中庸、唯唯諾諾的所謂“為官之道”,不應提倡為了順風順水、步步高升,放棄個性以換取所謂的“坦蕩仕途”。我們應當好好學習和研究陶潛的率性自然、王維的進退自如、李白的傲岸飄逸、劉禹錫的勁健雄直、白居易的憂傷閑適、歐陽修的深情婉約、王安石的執拗孤芳、蘇軾的豪放曠達、辛棄疾的壯懷激烈、陸游的曠達深情、毛澤東的豪邁自信、陳毅的真誠瀟灑……
在當今時代,想以文學來獲取事功已近不可能,但文學依然可以抒發意興、怡情養性、安頓心靈,它比整日周旋于酒肆、歌廳要健康得多,比汲汲于功名利祿、惶惶于得失進退要高尚得多,比飽食終日、無所事事要有為得多。
因此,干部能夠堅持寫作,更多的還是出于個人愛好、生活感悟和社會責任!案刹孔骷摇崩钐灬f得好:“寫作對于我來說,是一種愛好,但更重要的是一種社會責任!币虼,只要“干部作家”的文學創作尊重寫作規律,得其所是,有感而發,抒發時代豪情,傾訴民間苦樂,探尋人性真諦,發掘生活本質,又不影響履行職責,我們就應該為之鼓掌。
當然,我們也有必要警惕個別人將權力藏在文學里。但愿傾心于寫作的干部們,莫失掉了做人做事的原則和底線,保存自己的良知以及為文的審美追求。至于領導干部出書,文稿發表,中央有明確規定,必須遵守,這與干部動手寫作是不同性質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