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免費使用作者作品的時代即將結束。為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國家版權局日前起草了《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據了解,我國具有教材編寫出版資質的出版社有80多家,每年出版的教科書達7.8萬多種。其中,中小學教科書1.15萬多種,總印數近30億冊,總定價近190億元。中小學教科書使用的作品數以萬計,至少涉及3000多名作家、攝影家和美術家。目前,只有人民教育出版社等極少數出版社主動通過著作權協會給作者發放稿費,稿費標準依據1999年相關規定而確定――每年每千字30元至100元。
“我們確實沒有主動向作者支付過稿費,但一般我們會在書后附上免責聲明,表示因為無法聯系作者,所以無法支付稿費,請作者自行向我們索取稿費!弊蛉,一位曾從事“鄂教版”教材編寫的編輯向記者介紹。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編輯同時表示:“這其實是出版社通用的手段,既不想支付稿費,又得規避法律風險!
而根據本次起草的《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規定,“找不到作者”這樣的說法將再也不能成立。實際上,2001年《著作權法》修改后,國家版權局2002年曾起草“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標準”,向全國征求意見,當時制定的稿費標準是每千字100元。但因眾多出版社以“教材應該有公益性質”為由聯合抵制,這一標準最終“胎死腹中”。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確定的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稿酬標準為:文字作品每千字300元,音樂作品每首300元,美術作品、攝影作品每幅200元,錄音制品每首50元。這樣的稿酬標準與2002年相比有所提高,因此該征求意見稿能否獲得通過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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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魯:作者更需要的是尊重
我省著名作家徐魯的各類作品入選了全國20余種教科書。相對于稿費問題,他更關心的是出版社對教科書中作品作者的尊重問題。昨日,他深感無奈地說:“很多出版社用了我的作品,沒有稿費不說,就連樣書也沒有。等我在網上尋找到這些教科書的時候,甚至會發現我的文章標題被改得面目全非,文章內容被改得支離破碎!彼J為,對作者的信任和尊重所帶來的滿足感,會遠遠超過幾百元稿費。(記者歐陽春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