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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抗抗第三次呼吁:財稅部門應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

    http://www.jchcpp.cn 2016年03月03日10:04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趙新樂

      一到全國“兩會”期間,政協委員的提案就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眾所周知,由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公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實施已經一年多了,稿酬雖然有所提高,但稿酬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卻一直維持在800元,這一問題再次引起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國務院參事張抗抗的關注。在全國“兩會”前夕,《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獨家采訪了張抗抗,她向記者詳細闡述了提案的緣由。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國務院參事張抗抗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國務院參事張抗抗

      “提高稿酬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國務院參事張抗抗今年提案的主要內容。2月26日,在接受《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采訪時,張抗抗表示,這已經是她第三次就這個問題提出相關建議。

      早在2014年3月,張抗抗就提出了關于“提高稿酬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提案,同年10月,張抗抗再次就此事向國務院提交了“參事建議”,10月14日得到高層領導的批示,認為這個問題值得重視,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國務院法制辦進行研究并提出意見!叭欢,兩年過去了,這個問題仍然沒有得到絲毫進展!睆埧箍贡硎,稿酬標準關系到作家勞動價值的公平,而稿酬個稅的起征點過低,導致作家需要承擔的稅賦過高,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坝绕湓谀壳斑M一步深化改革、調整國家財稅政策的大背景下,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已經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800元個稅起征點,竟然30多年不變

      由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頒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已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辦法的制定,就是為了保護文字作品著作權人的著作權,規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為,促進文字作品的創作與傳播。

      稿酬是提高了,可稿酬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卻一直沒有改變。近年來,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就“提高稿酬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已多次進行呼吁。多方認為,稿酬個稅起征點30多年標準不變,與時代進步難以統一。

      1980年9月,國家頒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確定了稿酬個稅起征點為800元。在這過去的30多年中,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經過2006年、2008年、2011年的多次上調已提高到3500元,而稿費的起征點卻始終保持在800元。

      在張抗抗看來,大多數作者在僅僅能夠收獲微薄稿酬的同時,卻還要承擔較高的個人所得稅。這種懸殊的差距和區別性對待,與社會發展極不協調。她認為,提高了稿費的個稅起征點,是與時俱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

      稿酬少納稅多,損害作者創作熱情

      “文字工作者創造的精神產品具有商品的屬性,但這種勞動具有特殊性”,張抗抗表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很多作家以寫作為生,很多沒有固定的工資、薪金,稿酬所得就是他們的收入,甚至對于有些人來說,稿酬是他們維系生活的主要甚至唯一來源。而稿費標準卻長期實行極低的“國家指導價”,納稅標準也被單獨列出,起征點已高于一般人的工資稅收。

      “目前3500元的工資個稅起征點是以月為周期的,可對于作家來說,極少有人可以在一個月或幾個月內完成一本書,尤其是一些大型學術專著,那是需要一個團隊歷時數年或十幾年的辛勤勞動才能完成的!睆埧箍贡硎,作家創作一部作品要經歷查閱資料、收集素材、采訪創作、修改潤色、定稿交稿、出版印刷等多個過程,其間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通常一本書的創作需要一年甚至幾年時間。而稿酬的起征點不僅未與月薪的起征點拉平,而且遠遠低于后者,這種稿費少反而納稅多的不合理狀況,嚴重損害了作家、藝術家和學者等相關群體的人格尊嚴,損害了作家的創作積極性。

      “對很多人而言,稿酬本身甚至難以滿足其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在此基礎上,還要交納比較高的個稅,簡直如雪上加霜,讓很多以寫作為生的作者生活更加捉襟見肘!睆埧箍拐f,長此以往,必然會嚴重損傷甚至制約作家的創作積極性和創造力的發揮,不利于保護和鼓勵其創作熱情,從而影響整個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

      提高文化軟實力, 該動動了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了解到,按照現行規定,稿費個稅的稅率分兩種,低于4000元的,按14%繳稅,高于4000元的,按11.2%繳稅。同樣是1980年《個人所得稅法》確定的800元的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已多次調整,最終調至3500元。也就是說,工資、薪金個稅稅率級數由9級減為7級,第1級稅率由5%降至3%。在張抗抗看來,這說明稿酬個稅稅負依然比較高,這種高稅負嚴重導致文藝科技工作者原創力與創作積極性的下降。

      國家財稅部門在2013年對張抗抗的提案辦理意見中提到,“對于沒有其他來源所得,僅有稿酬所得且數額較低的納稅人,相對于同等收入水平的工薪納稅人而言,稅負確實相對重一些!睂Υ,張抗抗表示,既然如此,在國家稅務政策大幅度深化改革的今天,在小微企業逐漸取消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的趨勢下,稿酬個稅的稅率起征點,也該是時候調整了。

      “并不是作家缺少了那點錢就會餓死,但是如果放到整個社會的大環境中去考量,這是一種非常不合理的現象!睆埧箍拐f道,在政府大力倡導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環境下,有關部門應該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認真分析原因并積極尋找解決的辦法,對文藝界、知識界的呼聲有所回應,這才是一個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尊重知識產權的政府應有的形象。

      在張抗抗看來,文字工作者、自由撰稿人、作家,都是普通勞動者,在倡導社會公平正義的今天,不應該把文藝工作者與普通勞動者割裂開來,每個文藝工作者都享有合理稅負的權利。而制定合理、寬松的稅負環境和政策,是推動文藝科技工作者原創力的基本保證。

      “因此,強烈建議財政部等有關部門,把這個問題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盡快制定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的方案,真正實現勞動報酬的公平正義、體現政府合理稅收的政策原則。比如,可以以個人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的調整,來參照稿酬個稅起征點,或以年度總收入起征稿酬個稅等!睆埧箍菇ㄗh。

      “我們一直在說要提高國家的文化軟實力,一個民族如果沒有能力保護原創,這是很可怕的,這個民族也是沒有希望的!睆埧箍贡硎,希望國家能夠把宏大的愿景與具體的實踐連接起來,不要讓這種“脫節”成為阻礙社會進步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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