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光明日報》發表了一篇方銘與王鍾陵教授的題為“我們該不該回去 ——‘文學史研究是否應該回歸中國文學本位立場’”的對話實錄!拔覀冊摬辉摶厝ァ边@個問題的討論預設了一個大前提,那就是文學史研究已經偏離了中國文學本位,否則何來“回歸”一說呢?問題是這個大前提真的存在嗎?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該不該回去”就是一個虛假的命題,絲毫沒有討論的必要了;如果回答是肯定的,現在文學史研究的內容又是什么?
文學觀念并非一成不變
現今文學史主要探討先秦詩、騷,秦漢散文,魏晉駢文、賦,唐詩,宋詞,元曲,明清俗文學,能說這些偏離了中國文學本位嗎?我們可以非?隙ǖ鼗卮,不僅沒有,相反卻完全符合中國文學發展的實際。早在元代即有“一代之文學”的概念,元代羅宗信在《中原音韻·序》中寫到:“世之共稱唐詩、宋詞、大元樂府,誠哉!” 之后經李開先、 息機子、焦循等人的發展,至王國維終于集前人之大成,1912年在《宋元戲曲史·序》中開宗明義地說道:“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學:楚之騷,漢之賦,六代之駢語,唐之詩,宋之詞,元之曲,皆所謂一代之文學,而后世莫能繼焉者也”,已經進入對文學規律的探討。這就說明中國古人對于文學的認識與現在文學史的內容是相近的,現今文學史的闡述完全沒有離開中國文學的本位,既然如此,又何來“回去”、“回歸”一說呢?
“中國文學本位”是中國文學發展的實際情況。方教授“包括‘六經’、諸子在內的文學”觀自古確有之。自孔子《論語·先進》言“文學,子游、子夏”始,至近人章太炎《國故論衡·文學總略》:“文學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謂之文;論其法式,謂之文學!边@里的“文學”均包括典章制度在內的各種文獻知識。
然而中國文學觀念并非一成不變,而是不斷演進的。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經有人認識到六經性質和功用是不同的!肚f子·天下》篇言:“《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睗h代,文學與學術的分界變得明朗化了。劉歆的《七略》始將“詩賦”單列為一類,與包括儒學典籍的“六藝略”、囊括儒、道、法等諸家學說的“諸子略”并列,已經認識到“詩賦”和“六藝”、“諸子”的不同。蕭統《文選》選文標準是“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該書沒有收入經、史、子的篇章,只收詩賦和一些構思精致又富于美麗文辭的序文、贊論。這時的“文學”已經脫離“文章”、“文獻之學”,走向美辭佳言與個性情感。元代之后,中國的俗文學、戲曲、小說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到了清初金圣嘆“六才子書”觀念的提出,將詩歌、散文、戲曲、小說并舉,說明那時已然有了與現在所謂“西洋化”的“四分法”相近的文學觀念。
方教授所說的要“立足于中國‘文學’本位立場,復原中國‘文學’的全貌”,所用的乃是中國最早的“文”的概念,但最早的并不代表最優的,也不代表是最終的。中國古代文學的觀念有一個分析——離析——新的總合的過程。既然中國“文學”的觀念已然進步,為什么非要回歸到最原始的狀態中去呢?
“四分法”不獨屬于西方
前文已經提到中國古代金圣嘆已經有“四分法”,可見其并不獨然是屬于西方。從詞義演變上看,西方“文學”概念與中國相似,亦經歷了從“泛文學”到“純文學”的過程。西方早期也有把一切文字納入文學的范疇的觀念,英語中literature一詞的語義演變像中國的“文學”一樣復雜,“直到19世紀,literature的含義才被限定于具有想象力和創造力的作品,最終演化成現代意義上的‘文學’概念”。俄國文學亦是如此,俄文中的“文學”一詞的翻譯經歷了“文字”、“文錄”和“文辭”三個階段的進程。對于文學是什么,西方更有模仿說、表現說、實用說和客觀說等觀點,至今爭議不斷。
盡管“文學”是一個復雜的命題,古今、東西方文人在長期的創作和理論經驗中,對于文學的本質特性還是做了比較一致的認識。文學應該是一種語言的藝術,是一種審美的社會意識形態,具有虛構性、想象性和創造性。文學不同于哲學。哲學是對世界的關于終極意義的解釋,文學則是以形象化的語言表現內心情感,再現社會生活。文學也不同于史學,史學講“真”而文學求“美”。文學、史學、哲學本屬于不同的范疇,不能合而為一。而“四分法”正是基于上述認識規律總結出來的基于純文學體裁的一種分類方式,這種分類方式古今中外均有之,唯獨將之與西方文學觀念畫等號是不正確的。
“大文學”不等于學術創新
1950年至2010年間,僅臺灣地區就出了幾十部中國文學史,大陸則更多。細觀這些文學史,多數雖然在局部上融合最新學術研究成果,寫作上也都有自己的特色,但實質上依然是大同小異,很少創新,體例上也多因循守舊。想將諸子、六經等寫入文學史,確實是改變文學史寫作現狀的一個不錯的方法,也可以有不少新的發現。但把已經分成哲學、史學、社會學等方面的著作納入文學中來,那么中國古典的哲學、史學、社會學等去研究什么?中國豈不成為了一個文學極度發達,哲學、史學等相關學科都極度貧乏的國度了?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還是不要的好。
想要學術創新是好事,但如果不從學科內部的結構框架和自身特殊規律出發,而只是盲目擴大研究的范圍和領域,是不可行的,也是行不通的。如果不信,可以試著按照廣義文學的定義,為中國文學史擬定一個大綱看看?
(作者單位:山東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