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駿,1978年生。復旦英語系講師。迄今翻譯過兩部塞林格的中篇小說《弗蘭妮與祖伊》《抬高房梁,木匠們/西摩小傳》、翁達杰《英國病人》。目前在翻譯艾麗絲·默多克的A Severed Head。
今年是我的第三個本命年,離我開始翻譯第一本書過去了剛好有10個年頭。用10年去確證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一件事,我感到非常幸運。除了第一本 《奧斯卡大觀》是社會學著作,我后來陸續翻譯的不多的作品都是小說,兩部J.D。塞林格的中篇,一部麥克·翁達杰的長篇,或者關于小說的評論(與人合譯的 納博科夫的《俄羅斯文學講稿》,尚未出版)。我相信很多做文學翻譯的人應該都有和我類似的經歷,即出于真誠的喜愛。這實在太重要了。塞林格去世的時候,一 位詩人朋友說:他走了,我們都成孤兒了。我頓時悲從中來。真的是這樣,但即便是孤兒也會長大,會成熟,有一天就發現自己不再是孩子了,早該斷奶了。
記憶中最初翻譯塞林格的那段日子是很艱苦的。首先,我是個新手,僅僅憑著剛上路時的熱情肯定走不了多遠。真正與一個個英語單詞、句子短兵相接, 要把它們挨個兒譯成活生生的排成行的漢字,這與單純閱讀欣賞英文版或中文版的小說都是截然不同的事情。很快我就開始對自己的英語能力產生了深刻的懷疑,這 是我將英語作為專業之后第一次感到一種心慌意亂的不自信。除此之外,我對英語文化的知識儲備,還有我的中文,也都時時捉襟見肘。倒不是說現在的我已經不再 這樣覺得,相反,翻譯得越多,越感到自己欠缺得嚴重——畢竟一部小說可能涉及到的領域之豐富是超乎一般想象的。翻譯家思果老先生有這樣一句話,我感同身 受:“不用心苦譯幾十上百萬字,一面譯,一面研究,一面觀察比較,即使中外文都好,也無濟于事!
因此對我來說,翻譯小說的過程確實就是學習的過程。舉一個具體的例子:在翻譯塞林格之前我沒有真正讀過《圣經》,無論是中文版還是英文版。對 《圣經》的無知直接導致了《弗蘭妮與祖伊》(2007)中幾處致命的翻譯大錯,后來有一位年輕的譯者陳正宇先生在網絡上一一指出,我非常感激他的指正。更 為幸運的是,譯林出版社有計劃再版我這個譯本,我也就有機會把這些錯誤都糾正過來了。其中錯得最離譜的一處是下面這個句子:“It may very well be that I hate like hell to play Martha to somebody else's Mary!(Franny and Zoe)
我當時是這樣翻譯的:“很有可能我非常討厭扮演馬大,圣母瑪利亞的角色給別人拿去了!睂嶋H上,這里的瑪利亞并不是圣母瑪利亞,而是“伯大尼的 瑪利亞”,馬大是她的姐姐!妒ソ洝沸录s“路加福音”第十章38-42節中說道,耶穌去了一個村莊,一個叫馬大的女人不停地忙著各種瑣事伺候耶穌和聽道的 人,而她的妹妹瑪利亞什么都不干,只是坐在耶穌身邊聽他講道。馬大于是向耶穌抱怨她的妹妹,而耶穌卻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憂。但是不 可少的只有一件,斃麃喴堰x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也就是說上面那句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很有可能我非常討厭別人來演瑪利亞,而我卻要去演馬大!薄妒ソ洝分写_實有很多個瑪利亞,作讀者的時候我可以不求甚 解,但身為譯者還這樣張冠李戴,實在說不過去,羞愧至極。
另有《西摩小傳》(2009)里的一個地方,我直到5年后第3遍通讀《新約》時才感覺摸到點門道,急忙做了些功課,但說實話仍然不是非?隙ㄗ 己確實把問題搞清楚了。今天細數問題根源,權作拋磚引玉。這句的原文:“He had what my brother Walt used to call the Eureka Look, and he wanted to tell me that he thought he finally knew why Christ said to call no man Fool … Christ had said it, Seymour thought I’d want to know, because there are no fools. Dopes, yes, - fools, no!(Seymour: An Introduction)
2007年譯本對最后一句的翻譯是:“傻子,有——蠢貨,沒有!蔽译m然是這么譯了,但我清楚記得當時自己非常困惑,完全不知道這里究竟該怎么 翻譯。dope和fool有什么本質區別?打開一本英漢詞典,你會發現這兩個詞在中文里的對應詞分別是“笨蛋,呆子”和“蠢人,傻子,笨蛋”。罵人笨蛋還 是蠢人,有什么不同呢?作者到底想說什么?耶穌這樣說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后來我開始認真讀《新約》,才終于在《馬太福音》第5章,第22句找到了這樣一 句話:“Again, anyone who says to his brother, ‘Raca’, is answerable to the Sanhedrin. But anyone who says, ‘You fool!’ will be in danger of the fire of hell! (Matthew 5:22 NIV,這里的NIV指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1984年出版)。這應該就是小說里那句話的出處,即耶穌說不要管任何人叫fool。等我急著去查這句話的中文翻譯,卻發現毫無幫助。中 文經典和合本的翻譯如下:“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2)為什么是“魔利”?還好 有一個注釋,魔利譯自希臘語 moros,在King James版本的《圣經》中用的就是“moros”,而不是后來NIV版本所意譯的“fool”。至于“拉加”對應“Raca”,則是亞蘭語里的罵人話, 注釋稱“拉加”和“魔利”是同一個意思,都是帶有強烈鄙視的罵人話。另一種解釋說“moros”原意是“empty-head”,即沒腦子的人?吹竭@個 解釋,我意識到moros眼熟,是不是和當代英語詞“moron”(白癡)有關?去查moron的詞根,果然是來自希臘文的moros,也就是說罵人“魔 利”,相當于罵人白癡。也許你會問當時英語翻譯為什么不直接用“moron”,而用“fool”呢?我想這是個時間先后的問題,”moron”這個詞直到 20世紀初才首先出現在美國英語里,用來指醫學意義上的智障、白癡。恰恰是因為”fool”已經有了太多貶義,才引入了”moron”一詞表達中性的醫學 概念。而“moron”在后來的使用中逐漸不可避免地帶上了貶義的色彩,則更說明所謂“言外之意”完全是由使用者來賦予的。
帶著這些信息,我再回過頭去考慮dope 和fool的區別,就感覺dope應該是要突出與“天生智力低下”(即fool之對應與moros的本意)有明顯區別的含義。再仔細查dope這個詞,原 來它最常用的意思是毒品、當毒品來嗑的藥,口語中則有笨蛋的意思。于是我想是不是dope隱含并非先天的智力低下,而是強調愚蠢,強調后天人為造成的愚 蠢,比如像嗑藥了一樣,是由自己負責的?畢竟一個智商很高的人也可以是愚蠢的。也許這就是耶穌要告訴我們:上帝確實造出了天生智力低下的人,但他沒有想造 出蠢人。一個人的愚蠢是由他自己造成的,也該由他自己來負責,而不是上帝。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原來的翻譯完全沒能傳遞這些意思,甚至反而是倒過來了。我現在想改成“蠢貨,有——傻子,沒有! 這個翻譯是否合理,我目前也不能確定。也許更傳神的譯法是干脆把蠢貨改成“傻X”,只是恐怕各方面都會有文體上過于粗俗的顧慮。
文學翻譯帶給我學習的動力,更帶給我創作的快感,而后者也許才是我那么深深喜愛文學翻譯的最主要的原因。翻譯活動幾乎和人類文明一樣古老,也一 直是頗受社會尊重和承認的腦力勞動。但是將翻譯同創造性聯系起來,強調翻譯是所謂的“再創作”活動,應該是在翻譯理論研究有了長足發展之后的事。比較有代 表性的像紐馬克(Newmark)提出譯者的主要特點在于他們就是作家(1991),我們也越來越經常地看到“翻譯就是創作”這樣的說法。但我總覺得文學 翻譯終究不是文學創作,它們在根本上是兩回事。孟德斯鳩大約300年前在《波斯來信》中有過這樣一句話:“If you go on translating all the time nobody will ever translate you!(如果你繼續一直翻譯下去,就不會有人來翻譯你了。)這句話不言而喻的內容是:翻譯不能與原創相提并論,對作家來說,當然是被人翻譯遠比自己去 翻譯別人重要得多。畢竟這個世界上真正能創作小說的要比能翻譯小說的人少多了;真正的小說家是藝術家,是詩人,真正的詩人在這個地球上是數得過來的。
那么言歸正傳,翻譯顯然不可能是像文學創作那樣真的“無中生有”,盡管如此,我卻還是在翻譯的過程中感覺過足了干癮。這個過程主要是指完成初稿 之后,我會拋開原作,只讀自己的翻譯,然后對每個句子做這樣一個假設:如果作者是中國人,他會怎么說這句話?這當然不是我的作品,但是有很多句子還是會給 我創造的快感,因為多少是經過了我的某些“加工”性質的“再創造”吧。效果如何,另當別論。不過思果先生說“讀者是最公正的人,他們會欣賞像中文的譯 文”,這話我覺得中聽。
再舉幾個小小的例子,是《英國病人》(2012)里的。 另有一個臺灣譯本,名字是《英倫病人》(2010),譯者景翔。我將兩個版本幾處不同的譯法對照列出,供有興趣的讀者自己比較品評。我并沒有覺得自己的翻 譯一定比景先生的更好,其實從文本忠實程度上來說,景譯本要比我做得更好,所以這里譯文的差別主要也是體現出翻譯方法的取舍。景譯本顯然選擇在文法結構上 更嚴格地對應于原文,其結果就是譯文有“異化”或者“西化”的翻譯體傾向。而我則會有比較大的“歸化”處理,這勢必造成“忠實”度的顯性降低,不過我作為 譯者的“創作”快感卻也正是在這些“歸化”的嘗試中獲得的。
1.She reads to him from whatever book she is able to find in the library downstairs。
景譯:她把不管什么能在樓下圖書室里找到的書念給他聽。
丁譯:她念書給他聽,能在樓下圖書館里找到的任何一本書。
2.… or a desert fox, which one of the men kept in a sewn-half-closed pocket in his burnoose。
景譯:或是一只那些人中的一個藏在他外衣里半遮著的口袋中的沙漠狐貍。
丁譯:也可能是一只沙漠狐貍,被哪個男人裝在他斗篷上一只半開著的口袋里。
3. These are permanent winds that live in the present tense
景譯:這些全是目前都還有,永遠不變的風。
丁譯:這都是些不死的風,活于當下。
4.This was payment with his skill for the men who had saved him for such a purpose。
景譯:這是他以他的技巧對那些為這樣的目的而救了他的人付出的報酬。
丁譯:這是他用自己的技藝報答這些人,他們救他的目的不過如此。
5.Doors opened into landscape。
景譯:很多扇門打開就是外面的風景。
丁譯:通向風景的一扇扇房門。
在中國近代,很多大作家、大文豪都做過翻譯,比如魯迅,梁實秋,在國外也是,近的有村上春樹,遠的像法國作家馬拉美翻譯過愛倫·坡的詩,伏爾泰 翻譯過莎士比亞。納博科夫投入大量精力翻譯普希金,他在那篇著名的談翻譯的散文中曾經建議過,最理想的譯者莫過于精通外語的詩人,也即本身是作家的人。北 島在談詩歌翻譯的《時間的玫瑰》里也有過類似的表述。我同意這樣的理想狀態令人神往,但現實是,大詩人大文豪數量有限,也未必都有這個意愿和時間去做大量 的文學翻譯。況且時代不同,翻譯的英雄時代已經過去,今天我們也許還是需要大批的所謂“翻譯匠人”吧,喜愛文學,同時有外語學習的背景,熱愛文學翻譯,也 愿意長時間地持續地翻譯文學作品。同前輩譯者比較起來,現代譯者還是非常幸運的,我們的工具比他們完備太多。我們不需要很大的手工勞動量——朱生豪先生曾 經在戰火中遺失了所有的莎士比亞譯稿,只能又完全從頭譯過,這樣的重復勞動在今天是難以想象的。我們也不需要特別強的記憶力,只要到電腦上輕輕一按,瞬間 就可以獲得前輩們要憑數千倍于我們的閱讀量和超人記憶才能取得的信息。我們確實沒有理由不比以前的譯者們做得更好。
譯文
我知道鬼是怎么回事。我小時候聽過關于鬼戀 人的故事。從前有一個美麗的妖婦,她走進一個年輕人的房間。如果他聰明的話,他應該讓女人轉個身,因為鬼和女巫沒有后背,只有臉,只有他們想讓你看到的那 一部分身體。而我做了什么呢?我把什么樣的動物帶進了她體內呢?我一直在跟她說話,大概有一個小時了吧。我是她的鬼戀人嗎?我是麥多克斯的鬼朋友嗎?這個 國家——是我把它畫成地圖,然后又變成了戰場嗎?
死在一個神圣的地方是很重要的。這是沙漠的秘密之一。所以麥多克斯走進薩默賽特郡的教堂,他覺得那個地方已經喪失圣潔,他做了一件他認為是神圣的事。
我把她轉過來,她一身藍色的顏料。芳草,石 頭,光,還有刺槐灰,她永恒的身體,緊貼圣潔的顏色。只有眼睛里的藍不見了,失去姓名,一幅光禿禿的地圖,沒有湖河,沒有黑色的群山,如博爾庫-恩內迪- 提貝斯提區北部那樣的黑山,也沒有橙綠色的三角洲,尼羅河從那里流進亞歷山大平原,非洲的邊際。
所有那些部落的名字,虔誠的流浪者走進一成 不變的沙漠,看見的是光明,是信仰,是色彩。一塊石頭、一只失落的金屬盒、一根骨頭,都可以成為人的摯愛,在祈禱中變為永恒。此刻,她便是進入了那個榮耀 的國度,成為它的一部分。我們帶著對愛人和部落的記憶死去,口中是曾經吞咽過的無窮滋味,懷中是曾經相擁的身體,仿佛智慧之水任我們一頭扎入、暢游其中的 身體,還有大樹般的文字,曾經的攀爬流連,以及無數的恐懼,如一個個巖洞,卻正是我們避難藏身之處。我希望我死時身上也能留下所有這些印記。這是我信仰的 地圖繪制學 —— 讓自然在我們身上留下印記,而不是把我們自己留在地圖上,好像那些有錢的男女把名字刻在大樓上。我們是所有人的歷史,所有人的書。我們的品位抑或經歷不屬 于任何一個人。我全部的渴望就是走在一個沒有地圖的地球上。
——丁駿譯翁達杰《英國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