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作協七屆六次理事擴大會議在烏魯木齊市舉行。新疆作協理事、各地州文聯作協的作家代表及新疆各文學期刊的主編70多人參加了會議,會上通過了兩項激勵各族作家創作精品力作的實施辦法,一項是實施“用母語創作的少數民族作家簽約制”,一項是實施“漢語作品獎勵制”。
艾尼瓦爾·吾守爾、馬旦尼亞提·木哈太等37名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作家成為新疆作協簽約作家。簽約作家在簽約期間,凡在國家公開發行的文學期刊上發表的文學作品,按字數給予補貼,每1000字補貼100元(詩歌每20行計算為1000字)。
針對漢語作品的獎勵規定分為兩個層次,凡是新疆作協的會員,在《人民文學》《收獲》《當代》《十月》《中國作家》《詩刊》《民族文學》《小說月報》《小說選刊》《中篇小說選刊》《文藝報》《文學報》上發表的作品,每1000字(詩歌每20行)可獲100元的創作獎勵。在內地省級(含省會城市)公開發行的文學期刊上及新疆《西部》雜志上發表的作品,每1000字(詩歌每20行)可獲得80元的創作獎勵。凡是符合條件獲得獎勵的翻譯作品,原作者獲得40%的獎金,翻譯者獲得60%的獎金。據新疆文聯副主席、新疆作協常務副主席董立勃介紹,以上獎勵辦法針對2012年1月1日以來發表的作品。(陳 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