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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賢治:王得后,從研究室到十字街頭
    來源:《隨筆》 | 林賢治  2024年02月07日08:29

    一、拱廊:通往“立人”之路

    五四過后,學界頗有人提倡“踱進研究室”,意即把研究室當作動蕩時代的一塊飛地。事過多年,胡適曾經對此有所省思。至七十年代,“史無前例”的政治運動余波未了,王得后先生正好這時被調進了研究室。

    此研究室非彼研究室,它是以魯迅的名字命名的。研究對象的人間性,從一般的意義上規定了研究的性質,從而有可能遠離象牙之塔。在這里,王先生結合了個人苦痛的人生經驗,最早發現“立人”思想,并把它從魯迅大量——不限于早期——的著述中提取出來,作為魯迅思想的核心概念,系統地加以學術的闡發。

    魯迅從來主張文藝為人生,而且要改良這人生。這一主張,正好與王先生的學術意向相契合。由于王先生不是那類“為學術而學術”的學者,結果在論著之外,接連寫起了雜文。王先生有過一段自述,說:“走出研究室,站到十字街頭去,做一個魯迅所說的‘觀察者’和‘思索者’,實際檢驗自己對于魯迅思想的體會,理應寫寫雜感或曰短評?!彪s文之于王先生,是連接魯迅與現代社會的拱廊,是通往“立人”之路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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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得后近照(劉永光 攝)

    二、活是一種意義

    以人為中心,一切從人出發。魯迅的“人論”,給王得后先生的雜文寫作提供了一個絕對的視角,一個廣闊的批評空間。在新的歷史語境中,王先生講說人的社會身份、權利、道德義務和責任;以個人為本位,然后說到群體,說到社會和國家。他說的多是慣見的人和事,卻觸及許多根本性的問題,這些問題往往為人們所忽略,甚或惡意地加以刪改。不妨說,王先生以啟蒙者的立場,乃借由雜文,傳播有關現代人生存的常識。

    生命第一。敬重生命,珍惜生命,可謂常識中的常識。作為人道主義者,魯迅多次著文反對戰爭,從軍閥內戰到日本侵華戰爭,憤慨于戰火對無數生命的蹂躪。當日軍攻進華北時,他曾寫過《崇實》等文,表面上看似乎反對政府將文物南遷,結果被素以研究魯迅著稱的學者讀成魯迅因為反對政府,便罔顧文物的連城價值,“為反對而反對”了。事實上,魯迅在這里提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命題,即生命高于文物,主旨正在于維護學生和民眾的生命權。

    魯迅多次抗議集體殺人事件,從北洋政府槍殺學生,到國民黨以“血的游戲”實行“清黨”,以“暗暗的死”消滅政治犯和知識分子,他都寫過文章,在政治高壓下不曾保持沉默。對于個人自殺,從范愛農投水到阮玲玉自縊,魯迅一樣悲憤于生命的完結,并且將死因歸罪于社會,追索背后看不見的兇手。

    魯迅不贊成自殺,還曾說:“自殺其實是不很容易,決沒有我們不豫備自殺的人們所渺視的那么輕而易舉的?!比欢?,王得后先生恰好在“文革”期間認真自殺過。因為死過,對于生命和生命權,應當是很有點深刻的領悟了,他在《我已經死過三次》一文的末尾這樣寫道:“要活出意義來,而且活,就是一種意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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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迅研究筆記》王得后 著  錢理群 選評

    人生的意義就建立在“活”上面,首先要能“活”。不能不顧死活,唯用各種好看的名目隨意剝奪生命。王先生寫過《“殺盜非殺人”》,指出墨子提出的“殺盜非殺人”,是一種“可怕的邏輯”。這種邏輯,竟然在幾千年間,形成某種思想觀念,深植于民族文化心理之中。文中描述說:“我們中國人一旦認為某人不是好人,就都一概認為‘不是人’,辱罵、侮辱、虐待、毆打、殺戮、千刀萬剮都成了活該,都無所不可?!蓖跸壬信e報載艾滋病感染者、人工流產、刑訊逼供,直到上溯“文革”的濫打濫殺種種,總結說,“殺盜非殺人”歸根結底是“不把人當人”。何謂“以人為本”?珍惜生命是最基本的。結論明明白白,難怪王先生慨然道:“缺乏對于‘人’的根本珍愛,還奢談什么人權?!?/p>

    在王先生的雜文中,從魯迅那里拈出多道題目,其中一道是《魯迅為什么憎惡李逵》。魯迅在《流氓的變遷》中寫到李逵,說:他跟《水滸》中別的“強盜”一樣,只反貪官,不反皇帝;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將相。他劫法場,不問青紅皂白,掄起板斧,排頭砍去,所砍的都是“看客”。魯迅把這種毫無人性道德可言,加以一律打殺的行為歸為“流氓”的譜系。至于李逵及其同伙接受“招安”,替國家打別的強盜,魯迅指出,這時流氓的奴才本性便完全暴露出來了。

    自古以來,專制統治者及其奴才無不仇視人類生命。這筆歷史遺產,對人民政權來說是不可接受,而必然加以摒棄的。為此,王先生接過魯迅對“流氓主義”的批判,強調保護人民的生命權和生存權。他認為,這是首要的,也是基本的。而這一切,自然仍當通過人民自身的力量來獲取。

    三、自由,及自由的限界

    魯迅說,現時代的“當務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后來又補充說:“所謂生存,并不是茍活;所謂溫飽,并不是奢侈;所謂發展,也不是放縱?!币苍S,“奢侈”和“放縱”距離目下一般中國人的生存較遠,王得后先生少有議論,提得最多的是“茍活”,還專門寫了文章,題目就叫《生存不是茍活》。

    王先生說過,活著是一種意義,但是“茍全性命”又遠非意義的全部。顯然,人生有更重大的意義在。他引了魯迅的話說,人除了“不吃人”,還要成為“真的人”。那么,什么樣的人,才是“真的人”呢?什么樣的人生,才是有意義的人生?

    王先生寫過一篇《“兒子是我的”》,說一位父親因兒子在小學不用功讀書而進行體罰,終至斃命,究其死因竟是:“兒子是我的!”這里說的是人的身份和歸屬,文章的意思,其實并不限于家庭倫理,它要說的是,必須擺脫這種人身依附性,使人成為獨立的個體。魯迅說的“立人”,首先即立“個人”。人要做到獨立自主,不只關乎社會身份,還有一個觀念和意識問題。王先生在《反趨風氣的古人》一文中,說到“趕時髦”的傳統。文末用春秋筆法打岔不說,通篇說的,都是中國人如何愛趕時髦。從身份到思想行為,由于缺少獨立性,結果逃避自己,依附團體,趨趕潮流,成為勒龐在群體心理學中所說的“烏合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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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我來思:王得后雜文自選集》

    魯迅在解釋生存不是茍活的命題時,提到古人所希求的“第一監獄式生活”,調侃說,“住在里面,何等安全”,著實是“茍活的理想鄉”;但是接著說,這里缺少的就只有一件事:“自由”。自由是同獨立緊密聯結到一起的。沒有自由,就沒有現代人的獨立的生存。王先生立足于十字街頭,觀風問俗,從人們日常慣見的飲食、穿戴、出行、娛樂諸事中,隨處發現自由的價值。為此,他寫了系列短文,平易、風趣、潑辣,文風頗類魯迅的《準風月談》。

    比喻未必全是跛腳的。以飛鳥做自由的喻體,“天高任鳥飛”,這就很貼切。王先生寫了《北京的燕子》,贊美燕子自己選擇居處,決不依附于人,成為人掌中的寵物,而是“縱心翱翔”。另一篇《移風易俗話籠鳥》,寫的卻是“籠鳥”,完全失去自由。王先生不贊成籠養,倒贊成“鳥道主義者”鄭板橋的主張:“欲養鳥莫如多種樹”,給鳥類提供一個宜于生存的“鳥國鳥家”?!而澴?、梅花鹿和麻雀》同樣說到“自由喂養”問題。文章的題旨不全是環境保護,這里不妨看作是一個隱喻:對于飛禽走獸,另一種生命,一樣需要愛,需要尊重,需要自由和平的環境。倘若手持籠子、刀槍、繩索,即使高調宣稱“愛鳥什么什么”,這些本可以友好相處的生靈,恐怕早已逃之夭夭了。

    王先生有多篇文章說到著裝,如《著裝問題》《唐裝與國服》《旗袍與迷彩服》等。所謂“穿衣戴帽各有所好”,尊重個性,多元主義,無疑作者是贊成“自由著裝”的權利的。與此同時,他引出另一個公共性話題,就是自由的界限問題。人是群居的,人有人的道德,而自由的限度也就包含在道德原則里面。在這里,王先生認為有必要區分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他多次提出,要不損人利己,甚至甘愿損己以利人,“這才是一個洗滌了動物性而出類拔萃的人,堂堂正正的人,現代的人”。

    道德原則不是律令,在相當廣大的生活場域里,王先生都是反對禁止,主張利導的。在《且持卮酒食河豚》一文中,他明確提出,一味禁止是不足取的,“不但無益于進取精神的養成,就事論事,只好倒退”。他在多處說到,人要成其為人,不要不把人當人。在公共空間中,人或直接或間接彼此往來,實際上都在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之中。他對人的定義很有意思,說人類是一種歧視成性的動物,但是又反對把人與人之間的差異當成歧視的理由。歧視,本質上是一種等級觀念,它是反平等的,可以毒化人際關系,乃至整個社會。

    社會平等是人類的理想追求,平等以自由為基礎,與自由同樣重要。魯迅早年提倡“立人”,所謂“自覺至,個性張”,鼓吹自由意志;但是,個體是決不能脫離群體社會而存在,成為“超人”的。所以,后來魯迅說到尼采式的超人的“渺?!?,說到怎樣“做父親”,怎樣“救孩子”,都是在社會進化的鏈條上,以幼者和弱者為本位,強調平等,強調道德責任。

    王得后先生在闡釋魯迅的“生存不是茍活”的思想時,兼顧到自他兩面:一方面盡為人的義務和責任,一方面積極進取,大步向前走,不停止,不回頭。王先生似乎更看重后者,即人生中勇于實踐的精神。什么叫“茍活”?王先生引用魯迅對古人種種教訓的總結,就是:“教人不要動?!比藶槭裁磿埢钅??一是怕失錯,二是怕危險,說到底是一種卑怯心理。而老祖宗教給我們的生存法,無論儒道釋,恰恰是助長了這種卑怯。王先生一再宣傳魯迅的主張,提醒說,魯迅的話并非危言聳聽:“意圖生存,而太卑怯,結果就得死亡?!?/p>

    四、不茍活的精神

    人要不茍活于世上,談何容易。王先生本人就曾“死過三次”,而且第三次死并非意外,而是自殺,可見活的艱難。

    王先生寫過一篇《想起了許先生》,說的是與魯迅“十年攜手共艱?!钡脑S廣平。文中介紹說,許廣平當學生時,不滿當局措施,要求改革,不怕壓迫,不怕開除;而且關心國事,參與北京全市學生游行示威,反對政府,為爭中國人的自由而斗爭。畢業后,她回廣州任教,極力扶持進步學生,不受利誘,不懼恐嚇,不惜辭職。身為國民黨黨員,當她目睹國民黨鎮壓學生群眾后,隨即與之決裂。當遭到日本侵略軍的憲兵總部逮捕時,她身受電刑,仍堅強不屈。即便與魯迅結合,承受家族及社會的巨大壓力,也能抱定五四新女性“我是我自己的”那種獨立觀念和自由意志,堅持既定的選擇。所以,王先生稱許廣平是一個“不茍活”的人。

    及至一九四九年以后,王先生說許廣平做了一些“錯事”:“肅反”批胡風,“反右”批馮雪峰,“抓叛徒”批瞿秋白。王先生說:“這傷害了朋友,也污損了自己,為親者痛,為仇者快?!蓖跸壬f,這是由于許廣平的“黨派意識過強”,在運動中喪失了“思想自由”,未能“特立獨行”所致。他說,這是許廣平與魯迅師生間的“一點內在的差異”。在這里,他避開許廣平后來與世推移,終至“犯錯”的一段人生算不算“茍活”的話題,而歸之于社會環境,稱之為“時代的悲劇”。

    王先生注重大節,他稱頌許廣平對魯迅聲譽的維護,晚年為保護、追尋魯迅書信的手稿而身心交瘁,終至辭世。這也是一種抗爭,王先生看重的是這種抗爭精神。

    人要不茍活,就要追求“生存的意義”,保持“人生的精神”。王先生在題為《自勝者強》的文章中,舉了另一個不茍活的例子。邵燕祥先生出版了一本“奇特的書”:《人生敗筆——一個滅頂者的掙扎實錄》。書中不但編入歷次政治運動中有關他的“三反罪行材料”“批斗會的簡要實錄”,而且,把自己當年低頭認罪寫下的“意見”“思想檢查報告”“交代”“思想匯報”不加修飾,原原本本地編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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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紀末雜言》王得后 著 

    對此,王先生寫道:

    試想,把“臣罪當誅兮天王圣明”這樣的“馴服工具”的心跡,也即不自覺其為奴隸的出身履歷,在覺醒之后披瀝在覺醒的人們或似醒未醒的人們面前,實在無異于煮自己的肉。

    覺醒的標志是什么呢?王先生說,就是正確地認識自己,認識自己與大眾,以及相關組織的關系,能夠像魯迅那樣,“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更無情面地解剖自己”。覺醒不但需要理性,而且需要勇氣,需要付出痛苦的代價。為此,王先生極力稱贊邵先生的這部《實錄》,認為“最可貴的正是擁有魯迅的這種精神,付出半生‘掙扎’的血淚,從幾乎‘滅頂’的時代的‘浩劫’、國家的‘浩劫’中抬起頭來,站穩腳跟,挺直脊梁,蔑棄‘原罪’的說教,打破做一個馴服奴隸的理想,挑戰后半生的命運”。

    王先生還寫過系列憶述師友的文章,其中如蔡元培、馬寅初、啟功、吳祖光等,都是著名的知識分子。在王先生眼里,他們身上都有一種不茍活的精神。

    《我想蔡校長》說蔡元培掌校期間,整頓腐敗,銳意革新,創建了一種“北大精神”。文章不滿于“新新一代學者教授”對蔡校長“古今中外”“兼容并包”的治校方針的歪曲性詮釋,指出在“古”和“中”為主流的狀態下,兼容“今”與“外”,無疑是一種斗爭策略,體現了一位改革家的激進立場。蔡校長的革新主張與實踐,在當時,不但為“國粹派”所反對,而且受到政治及軍閥勢力的干預,然而終不為所動。五四運動期間,政府出動軍警,大肆逮捕學生,蔡校長挺身而出,與當局說理周旋,終使學生獲釋。王先生有感于蔡校長這種不畏危難、勇于擔當的精神,對于北大與學界紀念五四而不念及蔡校長愛護學生,力抗暴政的作為,表露了個人的不滿。

    《還想馬校長》,所謂“還想”,應當是繼續“北大精神”的話題。馬寅初是一九四九年后北京大學的首任校長。一九五八年“反右”時,據《光明日報》統計,在兩個月內,即有兩百篇批判馬寅初的文章。但是,他不敷衍,不屈服,公開發表聲明,名為《接受〈光明日報〉的挑戰書》,說:“我雖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敵眾,自當單身匹馬,出來應戰,直至戰死為止,決不向專以力壓服不以理說服的那種批判者們投降?!弊匀?,他即被打入“另冊”,直至活到百歲的上壽才得見“平反”。

    王先生滿懷敬意地寫道:

    我以為馬校長也是偉大的,這偉大,就在身處一批就倒,一批就投降的時代,馬校長不顧利害,不怕壓力,不講情面,堅持獨立思考,堅持自己的思想和學說的精神。沒有這種精神,就沒有北京大學;沒有這種精神,就沒有中國的學術……

    僅僅為這種獨立堅持的精神,王先生使用了“偉大”二字。

    《再敬吳祖光先生一杯酒》,說到劇作家吳祖光為聲援兩位被國貿員工非法搜查的女大學生,與國貿打官司一事。文中說一敬再敬,都因為吳祖光“為人是一個大寫的‘真’字”。

    魯迅說的立人,首要是真,所謂“始自有己”,“朕歸于我”,堅持完整的自我。

    王先生據此引了魯迅的又一段話說:

    要是發表意見,就要想到什么就說什么。真的知識階級是不顧利害的,如想到種種利害,就是假的,冒充的知識階級;只是假知識階級的壽命倒比較長一點。

    從自我出發,追求真理,實事求是,不顧利害,這才是真正的知識分子精神。

    五、法與法治

    王先生多篇文章談法,有一篇叫《不讀書,得讀法》,其中的主張頗有點“不讀法危險論”。他提出,在建設中,法“雖然不盡如人意,必待時時完善。但必須讀,必須用,必須遵守卻是義務,也是權利;是公德,也是社會責任”。他把法和法治的重要性上升到關乎國家存亡的高度,說:“以法治國就必須‘一斷于法’。法制的最大危險在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違法,違法不究。當劉少奇同志手捧《憲法》而得不到保護的時候,天下大亂則勢不可遏矣?!?/p>

    《是非和標準》一文拉得很遠,從動物到人類,從“素王”孔子到辜鴻銘到弘揚“國學”的后進,最后仍然回到中國人關于是非的標準上面。王先生強調觀念的更新,凡事“以憲法為根本”,“以法律為準繩”,“從根本上建設法治國家”。他指出,“憲法危機是國家最大的危機”,接著列舉報載某大學公然非法侵犯公民住宅,以及作為執法者的警察、法官等給予支持的著名案例。這算不算危機呢?僅是改變個人的是非觀念,就可以避免危機的產生了嗎?

    說到法,難免比較中西文化。王先生有一些短文,如《總統是靠不住的》,說中國人由來相信“性本善”,好人占多數,尤其相信官愈大人愈好;美國人則“怪怪的”,都以為“總統是靠不住的”,不相信總統?!兜犊陀械馈窂膰H電影節獲獎的驚險武打片《雙旗鎮刀客》說起,比較影片與“美國西部片”的異同。文章不完全贊同評委的看法,卻說《雙旗鎮刀客》中的刀客之道是“防身和運氣”,頗符合中國百姓的人情心態;而“美國西部片”雖然一樣有荒原、騎士和搏斗,卻在在彰顯那種執行法律、維持法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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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客有道》王得后 著

    總之要讀法,懂法,重視法的實踐。對于這實踐,王先生說得較多的有三項:(一)維護人的基本權利;(二)限制不受限制的權力;(三)守法既針對個人,也針對政府?!段夷睦锶チ恕贰痘c逃名》《說怕與不怕》等,都涉及問責求實的問題。王先生常常談到名與實的關系,強調正視事實真相,不茍且,不欺瞞,不逃避,維護社會的公正性。當他談論所有這些時,難得的地方是能夠隨處把法律同人性道德聯系起來。

    也許王先生從亂世中來,尤其經歷過“文革”,所以對于社會秩序,始終表現出一種關注的熱情。他寫過不少文章談城市治理,希望小百姓能過上安定的日子,反對多種人為的政治運動。其中,有文章專談傳統的“一張一弛”的“文武之道”在近今的一大變遷,就是使之“運動化”,最后說:“用先生的‘文武之道’,求今日的經濟建設,城市管理,社會服務,難矣哉!”

    有意思的是,王先生平時總愛稱引魯迅,唯獨說到法和法治時,卻不見魯迅的形影。原因蓋出于魯迅本人,與他對國家的性質、國民的身份,以及法律的本質的認識有關。魯迅確認“中華民國”已經蛻變,人民從前是奴隸,后來仍是奴隸,而且成為奴隸的奴隸了。這樣的專制主義國家,不可能為人民制定法律,所有那些寫在憲法上的條文,統統都是空話。他在一則小雜感里寫道:劉邦除秦苛暴,與父老約法三章,而后來仍有族誅,仍禁挾書,還是秦法。所以說,“法三章者,話一句耳”。

    面對這樣一個魯迅,想來王先生根本無法使用他的思想言論,就時代與法的變異做出恰切的說明。

    六、傳統與改革

    魯迅太徹底。他不信任他的國家,不信任政府,從北洋政府到國民政府,他覺得一切都要從頭來過。他從來擁護革命,不會告別革命,他是一個堅定的革命者。

    說到“革命”,不免使一些號稱“自由主義者”生厭。其實,在魯迅的認識中,革命的范圍廣大得很,說是“那不安于現在,不滿意于現狀的都是”。他說:“革命是并不稀奇的,惟其有了它,社會才會改革,人類才會進步”;革命更不可怕,“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

    在魯迅那里,改革,是包括在革命的范圍之內的。魯迅關于改革的思想,有幾個重要的觀點:一、必須改革,“維持現狀”是進步的大害;二、改革阻力大,“改革一兩,反動十斤”;三、改革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非即等于改革;四、改革的阻力除了直接來自黑暗勢力,也與“體質和精神都已硬化的人民”有關;五、改革必要采取“激烈”的主張和手段,有個“開天窗”的比喻是有名的——大家不允許給黑屋子開窗,但如果主張連屋頂也拆掉,就都表示愿意了。

    王得后先生完全接受魯迅關于改革的思想。在他的雜文中,說得最多的是傳統問題。其中有一篇《傳統三題》,對傳統的闡釋頗為詳盡,在傳統那里,隨處隱藏著改革的機遇;正如改革,無處不受傳統的阻遏和糾纏。

    王先生這樣理解傳統:一、傳統是一個民族、一個地方人民凝聚的力量,但也是最堅固的阻礙發展的力量。二、傳統是多元的,有正統,有“異端”。三、傳統的變異有兩種:一是反復,一是羼雜,都屬常態。

    關于社會改革,王先生在網上見到一位名人詰問道:“魯迅為什么不談民主?”于是一連寫了幾篇以魯迅為專題的文章:《魯迅說“專制”的禍害》《魯迅又出狀況了?》《魯迅與憤青》《再說魯迅不想做皇帝》等。王先生指出:民主與專制是硬幣的兩面,魯迅談民主有他獨特的方式,就是談專制,通過否定專制以肯定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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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哪里去了》王得后 著

    王先生說中國帝制歷史悠久,自秦始皇建立大一統的專制以后,有“暴君的專制”,有“愚民的專制”,花樣繁多。他說魯迅對“專制”的禍害的總結是“冷嘲”是外國貨,“死相”“沉默”則是“中國制造”。魯迅還說“死相”和“沉默”是比暴君的屠殺更深、更廣、更慘烈的禍害。在題為《無聲的中國》的演講中,魯迅說的“無聲”,其實并非真的沒有聲音,而是只有一種聲音。中國的專制,大到國,小到家,魯迅及身而見,乃確認專制把人變成奴隸,乃至于奴才。所以,在論及改革的時候,魯迅極力主張根除奴隸性,做一個人,做國家的公民、國家的主人。

    說到傳統,除了體制的沿革,王先生尤其重視民俗,和人們日常生活習慣的改變。他說,變革傳統,移風易俗是永恒的主題。又說,觀察傳統,不能只看表面現象,聽口頭宣言,要深入民眾的生活,觀察人際交往的規則和潛規則。他所評議的養鳥遛狗、分餐、著裝、端盤子、戴口罩等,都為平時大眾生活中所習見,然而都與社會的改造密切相關。其實,重視民眾的風俗習慣,深入研究,分好壞,立存廢,正是魯迅的思想。魯迅談改革,強調說:“必須先知道習慣和風俗,而且有正視這些的黑暗面的勇猛和毅力。因為倘不看清,就無從改革?!?/p>

    周作人曾說魯迅對國人的看法是悲觀的、絕望的。但是,他沒有說到的是,魯迅同樣反抗著絕望。他相信民魂的發揚是將來的事,卻自始至終從事啟蒙社會、壯大民魂的工作;這看起來很迂遠,實際上是切實的??傊?,他一直堅持反對“好政府主義”,不相信依靠專制的政府可以進行改革。時過境遷,及至今日,王先生在改革問題上,似乎與魯迅的死硬立場有些不同,就是看重政府的責任,說:“移風易俗的改革,我以為根本在政府的決心和措施?!彼e歷史上的例子,證實行政手段的作用,說:“胡服騎射,不是皇帝下死決心,力排眾議,身體力行,哪怕關乎國力國防,我想也不會成功,并流芳至今?!?/p>

    對于傳統,王先生頗注重保守、滯重的一面,所以,與傳統決裂,即所謂“斷裂”是他樂見的事。他反對數年前勃興的“國學熱”,以為明明白白是拉車屁股向后的事,而在多篇文章中予以諷刺。

    魯迅指出,改革如長江大河的流行,是無法遏止的。自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離不開斗爭。這是對舊勢力的斗爭,舊勢力的根底非常堅固,改革運動非有更大的力量不能動搖它什么。在改革艱難進行的時候,竟然有人對斗爭感到厭倦,甚至憎惡,豈非咄咄怪事。主張所謂“寬容”,同這些貌似公允其實極其有害的論調是一氣的。王先生撰文予以駁斥,一針見血地揭露說:“借刀殺人,才是寬容的要害所在?!?/p>

    “斗爭呢,我倒認為是對的。人被壓迫了,為什么不斗爭?”這是王先生引用最多的魯迅的一句話。

    斗爭是同改革連接在一起的“關鍵詞”。如果取消斗爭,改革根本無法進行,自然,如果不是為改革而斗爭,就是為斗爭而斗爭。幾十年來,我們已經嘗過這種以斗爭為目的,意在“整人”的政治運動的況味,應該不難領會魯迅在一九三四年間寫下的一段話:

    人固然應該生存,但為的是進化,也不妨受苦,但為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更應該戰斗,但為的是改革。

    為改革而斗爭,是魯迅的結論,也是王先生的結論。

    七、魯迅之影

    魯迅早年倡言“立人”期間,呼吁“精神界之戰士”的產生。這種“戰士精神”,正所謂“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挑戰舊制度及一切不合理的事物,目的在于改造社會,促進新人的產生。

    王得后先生自覺走近魯迅,也就在青年時期。對魯迅的發現,激發了他的人生熱情,教會他獨立思考,并且以獨特的深邃的思想給他以啟迪。他的研究工作,進一步加深了他對魯迅的認知。當他跟隨魯迅探求真知與真理時,發覺魯迅思想無與倫比的有效性。他每到思考、觀察和分析問題時,魯迅便應時出現。魯迅的思想成了他的思想。

    事實上,魯迅早已進入他的靈魂,參與了他的日常生活,包括寫作。

    譬如雜文,這種王先生稱為雜感與短評的混合文體,就是從魯迅那里學來的。他在一本雜文集的后記中說:“當我體驗到雜感式的短評的根本特性是話里有話、意在言外的以后,我自以為更能讀懂魯迅的雜文了?!碑斔麨轸斞鸽s文的魅力所誘惑而從事寫作時,可以看出,他的雜文,從思想內質到語言形式,都帶上魯迅的鮮明的印記。

    看看《我已經死過三次》中的一段:

    “大躍進”過后是大饑荒。我們在“采采芣苢,薄言采之”地吃了七十天野菜之后,人胖得像當時發明的新技術蒸出的饅頭。原來十六個中專學校,合并成兩個,又合并為一個,統名之曰工業學校。一部分老師和大部分學生在“你們來是建設社會主義的青海,你們走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的青?!钡目谔柡凸膭酉?,打回老家去了。留校的白天不再上課,晚上常有舞會。當時毫無知覺,回想起來,也算是歌舞升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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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死掙扎集》王得后 著

    《以狗為鑒》講說更久遠的歷史,卻見調皮了許多。開頭說,陽歷新年一到,報紙便搶先歸入“狗年”大談其狗。所謂狗年,即戌年,是中國傳統的農歷紀年才有的。以此推算,狗年也要在陽歷元旦后四十天才到。這種誤記,蓋在于包括“國學家”在內的人們,早已忘記農歷從辛亥革命時起即被廢棄而改用公歷,以致新舊不辨,混淆在一起了。王先生寫道:

    今天爬格子的人中大概也還有年屆耄耋的壽星,但多數恐怕還不及古稀,未能躬逢當年關于紀年法的革命的盛舉,于是淡漠了,也隔膜了。而我們的高等學府沒有早早高揚“國學”的義旗,大搞“國學年”“國學月”“國學日”,恐怕也難辭其咎吧?

    這些“國學家”連未及一個世紀的事都懵然無知,居然有勇氣提倡讀古而又古的“經”。正所謂“不知有漢,遑論魏晉”,文章繞了個彎子,痛斥“國學熱”的荒謬。筆之所至,靜水深流,波瀾不驚。

    再看王先生致敬吳祖光的一篇,其中說:

    我們中國像吳先生這樣的人太少了。難道天佑我中國,怕一多真會引發地震!

    魯迅深通中外歷史,尤洞悉世道人心,每每有老吏斷獄式的評論,更多的見于諷刺性雜感。魯迅的諷刺藝術可謂出神入化,手段繁多。至于王得后先生的雜文,由于多取材于生活日常,極少涉及重大的政治事件,不像魯迅那樣陷于私人論戰,故而少有那種偏激之談,以及反語的使用。王先生也論辯,也諷刺,“話里有話”,但多的是一種明朗、通脫、平易的風格,沒有特別的“吞吞吐吐、曲曲折折”,很少見到魯迅式的峭厲和隱晦。

    這里有時代的因素,也是個性使然。王先生從魯迅中來,同魯迅一樣,到民眾中去。這中間,王先生很難擺脫魯迅的思想和藝術的影響,自然,這首先是因為他甘愿接受這種影響。他是獨立的,自覺的,他保存了他自己。在雜文中,可以看到,對于魯迅,他只有景仰,卻沒有宗教式的膜拜;極力追慕,卻非依附而趨同。王先生是魯迅“立人”的鼓吹者,但同時,也是堅定的踐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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