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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鐘山》2022年第3期 | 李潔非:帝與王
    來源:《鐘山》2022年第3期 | 李潔非  2022年06月29日08:38

    李潔非,1960年生于安徽合肥,中國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F居北京。著有《天國之癢》《野哭》等多部。1990年代以來,在本刊發表有多篇文章,主要撰寫“鐘山記憶”欄目文章(2008-2012)、“文學史微觀察”專欄(2013)、“太平天國筆札”專欄(2017年4期-2018年6期)、“古史六案”專欄(2019)等。首發于本刊2009年第5期的《胡風案中人與事》獲第五屆魯迅文學獎。2021年1期始在本刊撰寫“品宋錄”專欄。

     

    杜牧詠秦之變,首句“六王畢,四海一?!蓖?、畢宜品。六國既滅,嬴政特更尊號曰“皇帝”、稱“朕”,而自居其“始”,以表“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1)偉業。此“皇帝”一物,之前不但中國無,全人類也從不知它存在。

    全本《羅馬帝國衰亡史》,譯者于第三章就“君主政體”一詞注謂:“羅馬帝國的君主政體和我國的封建制度有很大的差異,無法相提并論。就拿皇帝來說,也不如我國那樣專制,只能說是披著共和外衣的個人專政而已?!保?)所言極是,惟“封建制度”字眼換作“帝制”始洽。

    約晚兩個世紀,羅馬的共和制解體,誕生羅馬帝國和羅馬皇帝。然須知此處“帝國”與“皇帝”皆為漢字,且近代才用于羅馬史。中國最早述羅馬的《魏略》《后漢書》,于其君主皆用“王”而未用“帝”字,也不知近代是中國人抑或日本人率先改譯如此。推想起來,大約近人立足全球史視野,鑒羅馬共和制既亡,過后規模和治理明顯有別于羅馬舊有王政,較近秦代以來中華面貌,遂借“帝國”“皇帝”譯之。雖然這相似性中國古人也抱同感,《魏略》和《后漢書》皆書羅馬帝國以“大秦”,目作“西方之秦”,但“羅馬帝國”與“羅馬皇帝”名稱確含一定誤導。英文Empire(帝國)與Emperor(皇帝)所源,顯是阿庇安(95-165)《羅馬史》序言所說,“他們稱統治者為大元帥(imperators)[皇帝]”。(3)《不列顛百科全書》“Emperor皇帝”詞條:

    在共和羅馬(約公元前509-前27),imperator指得勝的將軍,他的軍隊或元老院這樣稱呼他。在帝國時代(公元前27以后),統治者通常把此詞加在姓前為名,逐漸演化應用于他的職務。在中世紀時期,法蘭克人和倫巴底人的國王查理曼于公元800年圣誕節在羅馬由教皇利奧三世加冕為皇帝。(4)

    “皇帝”本應作“大元帥”,于茲頗分明??家詺v史實際,大元帥或大將軍浮現,在軍事強人憑借武力威柄廢黜共和、實行獨裁。這是自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手上所成之事,盡管他一生只做過羅馬的獨裁者,卻未妨后人以“愷撒大帝”相稱。但我們卻要心中有數,此處“皇帝”字樣并無類似中國海內一統、萬乘之尊的意義,只有一種力壓群儕、大權獨握之地位。從愷撒開始,個人專權取代經選舉產生且有任期的共和體制,成為羅馬的新權力式樣,并經屋大維正式延傳,后者遂為“帝國”首位“皇帝”。前27年,經元老院提議,屋大維獲得具神圣意味的稱號“奧古斯都”,加上之前從其舅公那里繼承的“愷撒”,全稱“大將軍·朱利斯·愷撒·奧古斯都”(5)。這才是“羅馬皇帝”的本稱。之后,諸帝皆稱“奧古斯都”,又“從哈德良即位開始,‘愷撒’用來稱呼皇帝的第二號人物,被視為帝國的預定繼承人”(6),亦即在位者稱“奧古斯都”,皇儲稱“愷撒”,亦有理解為“副皇帝”者。而在體制各方面,羅馬帝國皆與秦式帝權有明顯差別。例如皇位雖用世襲,法律上卻仍經元老院走其“選舉”過場,且從未形成中國那種“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父以子繼,兄終弟及”嚴密繼承規范,最常見情形居然是“用領養或聯姻的方式”(7)使帝系延續,愷撒傳屋大維即已如此,過后“這個家族靠著收養的形式”傳位,竟為“一百多年來的習慣”(8)。不知他們為何如此行事,總之制度既較粗疏,又明顯有自相矛盾處。俟暴虐的康茂德皇帝遇刺身亡,帝位由禁衛軍假“推舉”名義掌控直至公然出售,便是制度不周的后遺癥。此外,羅馬行省制亦非真正的中央垂直統治,許多邊遠行省并無“郡縣”之實,略近“羈縻”,充其量是殖民地。所以,羅馬“帝國”“皇帝”雖經翻譯有之,名與實卻都不能與中國帝制相比。

    盡管如此,羅馬帝國畢竟令歐洲首度結為一體,從而始終是歐洲有雄心與野心者眼中豐碑,“帝國”樣式與“皇帝”名號也在此意義上被心慕手追。八、九世紀,法蘭克國王查理曼勢力北抵波羅的海、南至亞得里亞海,稍稍有復羅馬帝國往昔之盛,遂經教皇利奧三世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重居“奧古斯都·愷撒”,是即“查理曼大帝”。又過一百來年,查理曼帝國分崩后東法蘭克形成德意志王國,其王奧托一世亦由教皇加冕為帝,祖述羅馬和查理曼大帝,建“神圣羅馬帝國”。由于歐洲王室血緣交織極密,歷來踐其帝位者,德、意、奧、西、波西米亞、匈牙利、波蘭諸地國王兼而有之,但德國人卻以首創在己,獨視“神圣羅馬帝國”為“德意志第一帝國”。1806年,存世甚久卻十分松散、徒具其表的“神圣羅馬帝國”為拿破侖取消。六十年后普魯士王國統一德意志、再造帝國,稱“德意志第二帝國”,復萌霸統歐洲夙愿而蹈亡于“一戰”。又二十年,納粹選舉獲勝,紐倫堡黨代會上希特勒首以“第三帝國”指其“新德國”并著手征服全歐,納粹黨旗底色用“羅馬紅”(今意甲羅馬俱樂部球衣亦用此色),舉臂禮乃羅馬軍禮,所呼“希特勒萬歲(Heil Hitler?。币嘧粤_馬口號“愷撒萬歲(Hail Caesar?。倍鴣怼@諸多勾連,皆因羅馬帝國寢滅后歐洲一日未絕其夢,時欲重致一統,包括近代“帝國主義”一詞也根植于對羅馬榮光的憧憬。

    夢想歸夢想,“皇帝”在歐洲卻終屬稀有。羅馬皇帝不宜與中國皇帝等視如前述,“神圣羅馬帝國”即使極盛期亦未真正達成中央集權,諸帝擁名而已,于其領地外諸侯無管轄權。傳統兩強法英更是游離未與,自身有“王”無“帝”。法國至拿破侖始建皇帝名號;英國雖于十七世紀后廣有美、澳與埃及印度等地,漸稱“大英帝國”(British Empire),但君主始終稱“王”。中世紀接近全歐“皇帝”地位的,非世俗君主,教皇或許近之。教皇本稱pope,拉丁語作papa,即“爸爸”之發音,“源出希臘語papas,意為‘父親’”。(9)際茲歐洲裂國無數、莫能一統之時,惟羅馬主教假教眾領袖權威可號令天下,遂借意綴之,附會“皇”字尊為“教皇”。而彼時外界欲通歐洲,咸視教皇為代表,如忽必烈“命波羅弟兄二人使教皇所”,致書一函,“命他們赍呈教皇……大致命教皇遣送我輩基督教律,通曉七種藝術者百人來”(10),赍書近代“由伯希和(Pelliot)在教廷檔案中發現”(11),此是教皇為外界所尊之證。但教皇雖凌乎眾王卻非真帝,這樣的角色,西羅馬帝國后,世俗歐洲其實沒有。

    古與“皇帝”字樣沾連的,以外有俄羅斯大公于十五世紀拜占庭傾覆后自居東正教世界首領,續用“古代羅馬的帝王稱號caesar”,稱tsar,“又拼tzar或czar”,亦即沙皇。(12)還有東亞日本,撮合神道教與中國皇帝概念,從“天照大神”和“皇帝”各取一字,稱“天皇”。周作人于所譯《古事記》注云:“此種謚號系模仿漢族文化而設,自大化革新,始有年號,始于公元六四五年?!保?3)但具體年代未必如此,現多斷《日本書紀》里的《大化改新詔》經改篡而成,較可信的依據應為701年《大寶律令》,小島毅教授說“在這個時間點,天皇稱號與年號也都齊備了”(14),天皇名號創置于八世紀初已是“目前日本古代史學界的基本常識”(15)。

    至是,有關帝制可得兩個知識點。一、中國首見,率先形成。二、后起之別處,發育都不夠充分,都有些殘缺。歸結起來,十足而徹底的帝制統治實僅中國完整建立。此于世界面貌關系甚大。歐洲加冕“皇帝”者多如過江之鯽,有效政體則為封建王政。中國在周代也是這種社會,卻自六國被滅已與之告別,進入另一形態。而近數十年,我們卻比附歐洲史分期,對秦朝至清朝的中國也用“封建社會”概念,復經學術和教育輸送,使國人多不知中國之“告別”,造成歷史認知一大不足。

    二千余年中國所走道路十分獨特。不單歐洲不同,連同處東方的日本亦自有別。后者雖在漢代與中國接觸后漸構“天皇”系統,推衍神武為初代天皇、杜撰前660年為“皇紀”元年,卻是紙面多于實際。隋唐之際采學中國,立法“天皇為一國之君,臣下不可復事他人”(16),進推“大化改新”,“非改革不足以強皇室,非仿唐制不能以平內亂”(17),降詔“以土地為國有,人民直屬于天皇,罷世襲官吏”(18),短暫建有“一統之中央集權政府”(19)。然不過數代,皇權旁落于權臣,“所謂天皇,實太政大臣為之耳”(20)。藤原氏衰,權柄復自貴族移諸武人。十二世紀末源賴朝擊敗平氏,創幕府制度、首任征夷大將軍,日本從此為武家所統治。足利室町幕府初期有六十六國,到元龜、天正年間,蕞爾小島竟有“三百個諸侯割據”(21),天皇徒居名義至尊,政治、武力、財賦一切實權,盡操武家大名之手,直至“明治維新”。

    “帝”“王”之別下,世界圖景約略如上。影響所及,則使社會發展與樣態殊相其異。今以教育和學術誤導,不知區分,輕率相混。常見國內字幕組將歐洲影視劇片國家君主譯稱為“帝”,近觀德帕迪約所演《哥倫布傳》原名《1492: Conquest of Paradise》,01:12:03處中文字幕于伊莎貝拉一世即作“尊貴的皇帝”,而這位哥倫布的支持者,雖日后外孫查理五世加冕為神圣羅馬哈布斯堡王朝皇帝,本人當時卻只是卡斯蒂利亞女王,與“皇帝”毫不沾邊。這一字之差,在古可謬以千里。舉左近之例,朝鮮受封中國天子、隸為臣藩,只能稱“王”,宮闕城制亦以此自卑一格;日本卻自有“天皇”名號,遣使如華“其國書曰‘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沒處天子無恙’云云”(22)。內中不但朝鮮所受限制日本一概不見,而且三國間交往及歷史恩怨,深受“帝”“王”稱謂掣肘,斷不容誤。

    帝制有無與完備否,曾兩度決定歷史軌跡。紀元前后世界因之明顯拉開差距;十八、十九世紀復以此別,拉開另一種差距。后者近在眼前,歐洲及日本,近現代轉型因帝制輕淺而步履輕松,中國則以相反緣故羈絆深重。但是,如今往往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知近代中國被帝制拖后腿,不知古時曾領其惠。

    且從“純知識”講起。某日于電視報道見南非行政區劃稱“省”,忽有所觸。因想起日本直至近代仍稱“國”無數,江戶時代受儒學影響,始漸避用“國”字代之以“藩”,故當1869年版籍奉還、1871年廢藩置縣寫作“藩”,但日本其實并無“藩制”只有領國制。復思當今全球,北南西東率曰“郡”曰“縣”曰“州”曰“省”,這些名稱在不少地方,短則數十年長不過幾百年,惟中國早至二千三百年前。自茲迨至中古之世,設若中國人與日本人或意大利人相見,所談“國家”迥不能通。后者口中之“國”,皆前者口中“州”“府”而已,而前者所謂“郡”“道”“路”(今省級行政區劃)之屬,后者恐怕不知所云。續及種種設施,諸如官制、選舉、學校、征榷、兵役、鄉亭、治獄、郵驛等等,更將話不投契。

    這都是隨“皇帝”而有。

    帝制或“中央集權”,中國歷時太久以至麻木。欲重拾新奇,不妨變身馬可波羅,從中世紀“封建制”臣民的角度看中華帝國。藉之將訝然得見,彼時中國不特獨享社會、經濟及文化全面繁榮,且創新不斷,就權力認識與規劃、人才造就和選拔、社會系統架設等,遍予斟酌、每有鼎革,僅選舉和臺諫兩項制度創新已足世人驚。今于帝制觀感普遍為龍鐘老邁、朽瘁疲敝,但那是帝制末期投影,而在幼年與壯年,并非這番景狀。

    帝制云何,以及為何中國惟一完全建成,需要溯及其始。

    首先,“地大”乃一先決條件。中華導往“帝國”之路,拜廣袤大陸所賜,心胸因此而寬,不以一隅所囿。中國哲人之祖老子,世傳年代比孔子更早,所著《道德經》雖止五千言,粗予統計卻見“天下”字眼出現六十次以上,遠多于“國”,是彼時眼界已然如此。設若彈丸之地,則必無以致。比如日本雖從中華學得“天下”“天下人”說辭,并不真知其胸襟和底蘊。世界其他較古文明如西亞、埃及、印度,地雖不甚仄,卻被沙漠、高山、海洋所隔斷,除不便“交通”,復令部族猥多,難有天遠地廣、萬物混同一統觀。所以,中國早持“天下”之念、速有“四海一”現實,不獨人力所致也。

    次而是文明早熟。說到這一層,自然條件相近下的鮮明反差在歐亞間。它們同屬一個大陸,氣候、土壤與動植物出入不大,然而東邊硬是比西頭早慧,黃河長江流域文明已星羅棋布、蓬蓬勃勃,西邊主體仍處蠻荒,僅東南一角以鄰近美索不達米亞而方興,待彼各處初脫蒙昧,時間已至紀元后。這反差,至今并無讓人信服的解釋,但文明的不平衡著實長期制約了歐洲。鼎盛期羅馬帝國,體量雖與同時期兩漢相匹,所依托地帶卻主要是文明發育早的西亞北非,“正統歐洲”區域占比甚少。如今歐洲雖將羅馬帝國攬為己之榮光,后者基石卻并非“歐洲”。而“歐洲”真正崛起的記號,恰恰是西羅馬帝國覆亡。當時,蠻族作為羅馬文明推翻者從歷史登臺入場,而東羅馬之于拜占庭續命,實亦得益于彼處文明落差較小。以后西歐諸蠻族改弦易轍,欲復羅馬往昔之盛,仍為文明不平衡所苦,令“神圣羅馬帝國”宏愿難遂。

    帝制由中國首創,里外似有必然。進察來路,也非突如其來?,F皆視前221年為標志,是年齊王建被獲,嬴政稱帝,“改年始”(23)。帝制之始,于年份可有記號,歷史認識卻不宜以此為限。中國為這演變所做預備,漸進有歷。如至關重要的“郡縣制”,以為始皇所創則誤??たh最早作為“區域劃分”名稱,見于《周書》作雒篇:

    分以百縣,縣有四郡,郡有□鄙。大縣城,方王城三之一;小縣立城,方王城九之一??け刹贿^百室,以便野事。(24)

    周公平“三監之亂”“作大邑成周”,時間約在前1040年,屬西周早期。當然《周書》真偽存疑,郭沫若斷其“可信為周初文字的僅有三二篇”(25),作雒篇不在其中,清代早有學者以“周無郡”為由斷本篇“是晚周先秦書無疑”(26),故而我們暫不以為中國郡縣起源之憑,不過,《左傳》哀公二年“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27)一語,間接證明中國郡縣起初確如作雒篇所說縣比郡大“縣有四郡”,而郡處縣上是后來變化。無論如何,就算郡縣萌芽沒有周初那樣早,春秋總不成問題。當時記載頻見,如《左傳》襄公三十年(前543)“絳縣人或年長矣”(28)“趙孟問其縣大夫”(29)、昭公二十八年(前514)“魏獻子為政,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30)?!妒酚洝非乇炯o亦寫“武公十年(前687),伐邽、冀戎,初縣之。十一年,初縣杜、鄭”(31),太史公親口講過所用史料惟《秦記》完好,故而武公事必出原始秦記??傊按呵飼r,列國相滅,多以其地為縣”(32),中國郡縣化始于春秋,秦置三十六郡不是開端只是收束,始皇創舉非設郡縣而是從全境取消封國,亦即“四海一”。

    郡縣制是表現,實質在觀念。今謂“中央集權”,舊曰“大一統”,初由“統”字來,“統,紀也”“引申為凡綱紀之稱”(33),到《春秋公羊傳》發展成“一大統”之說:“王者受命必徙居處改正朔易服色……大一統也”,何休解之“令萬物無不一一奉之以為始,故言大一統也”(34)。這觀念在中國孕化頗久,郭沫若說將它彰此為理想的是孔子,而孔子源頭在《尚書》:“《帝典》、《皋陶謨》、《禹貢》三篇,特別是《禹貢》,可以說整個是這個大一統理想的表現?!保?5)換言之,中央集權觀念在中國萌生,遠早于秦代和皇帝制度。

    借機談個小故事。日本最新大河劇《勢沖青天》主人公澀澤榮一,明治初任職大藏省,欲效西洋創立郵政,初不知何以名之,但依俗語稱“飛腳”“飛腳錢”,后其下屬自漢典查見“郵”字以示,此字日本過去竟“很少使用”,澀澤采納后,定名“郵便”??晌覀冊谥袊菀捚溘?,卻見《孟子》曾引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郵而傳命”(36)。即便此語是假托孔子,至少戰國已“置郵”莫可疑。由此知中日社會、制度與歷史的懸殊。日本凡事師法中華而獨于此字無用,以致孟子時代已行之事,日本直到明治維新仍付闕如。

    所以,中國實現中央集權雖在前221年,醞釀與生長卻有好些世紀。

    但始皇功業與個人作用,并不因此沖淡。他許多倒行逆施為后世暴君作了垂范,筆者過往談及惟有唾罵。然而,建成中國和人類首個大一統王朝,的確包含卓越眼界。當時他本人對此便有明確認知,知己所為乃何種事業與意義所在。改制后,大力鼓勵群臣歌功頌德,遍刻石碑以紀。二十八年瑯邪所立之碑,上寫:“維二十六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萬物之紀?!泵髦甘篱g“法度”為之一變,歷史從此開辟新紀元。這并非“自吹自擂”,從中國率先跨入中央集權,到晚近數世紀全球普遍行此架構,嬴政確系“作始”之人。這制度為何了得,碑文也頭頭是道,一一說在點子上——“上農除末,黔首是富”,生產將以農業為基礎獲空前發展,農民翻身有日、致富有望,假中世紀歐洲日本農民猶為領主之奴以觀,立知帝制下中國“自耕農”之有福;“普天之下,摶心揖志”,統一的政權和國家將使社會團結成整體,從而爆發空前凝聚力;“器械一量,同書文字”,生產、交通、度量等工具采用共同標準規格及文字消除歧異,必大大推動社會發展與進步;“方伯分職,諸治經易”,職官與政府緣新式權力改革更變,使政治更見條理和效率;“節事以時,諸產繁殖”,集權將致諸業可引導有調控,政策因時制宜、因事制宜,更利追求經濟主動繁榮;“黔首安寧,不用兵革”,撤國除藩令戰亂釜底抽薪,民無其憂,安享太平同時專心殖產……(37)此皆《瑯邪碑》所列功德,平心度之,并無一條言過其實。諷刺在于,嬴氏因其他倒行逆施而速敗,并未領受其福。設若建此豐功之余,不去做焚書、禁言、禁學、以吏為師、粗暴滅古文、重賦苛役、求仙封禪等等歹事,不但秦祚久存可期,自己聲望亦不難越乎一切“有道明君”。其實他距此僅僅一線之隔,那便是長子扶蘇。當初坑儒、“發謫徙邊”,扶蘇切諫,若知悔有改而非驅之北監蒙恬于上郡,豈但亡羊之牢可補,死后江山又怎至落于胡亥、趙高一班妄人之手?

    “百代都行秦政法”,骨骼已鑄,歷代增損而已。然而所謂“增損”卻非修修補補那么簡單。所損何須損,所增何宜增,不惟需要識見,也以無數生命為代價。帝制以來,中國劫波不斷而屢仆屢起、起死回生,極言之皆因孔子作《春秋》?!洞呵铩返膬r值,不在就某言某行、某人某事給出具體義理和褒貶,而在高懸“以史為鑒”旗幟?!洞呵铩飞蹲髠鳌?,《左傳》傳《史記》,嗣后班、范、陳、房……華夏周流不止,王朝生生死死,惟“史鑒”傳統扎根不倒。于是,凋殘的敗葉苦果,都化作肥料與種籽,催發新的生長。

    將大國歷史歸諸一本書似乎匪夷所思,但那又豈是一本書而已,它令舉世惟中國擁有史撰體系。當時中國與世界不同一眼在此。中國既將其獨一無二建成,復置為政治設施,用作準繩,導引治政。類似之物現代為法治,而法治形成前普遍用宗教,惟中華“以史為鑒”,用史不用教。事實證明,相較宗教,準酌于史是治理社會的更好依據,愆尤知所糾,教訓落實處,而不虛蹈空論。

    總之秦創帝制雖未一蹴而就,中國卻能不斷拗失補正,“摸著石頭過河”,挺過各種考驗。其間暗礁遍布,風云莫測,時陷檣傾楫摧之危,幸有“史鑒”系統發揮指南作用,使不偏航半途而廢。如此難關迭克,漸出激流、履于平濤。

    此刻便是宋代。中國帝制史,秦宋明顯各為支撐點,一前一后,分拱兩端。秦居首創,宋集大成。秦辟其時代一千年,宋亦有啟后面一千年。

    何以見得?有個顯著標志。

    “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保?8)此《三國演義》開篇語也,復歷數七國并于秦、楚漢并于漢、獻帝后裂作三國,以為八字之證。其后,晉繼以五胡六朝,唐崩作五代十國,亦令“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作為“歷史規律”續獲其驗。故當羅氏立為敘事總綱,人皆謂能得歷史秘辛。實際上,在《三國演義》創作的年代,這“規律”已從中國悄然退場,不復是必有劫數,惟距離未拉開,尚不能識。而今天我們則有十足把握宣布八字失效,中國大分裂“絕唱”明確定格在五代,之后“合久必分”斷然已被“合久不分”取代。元、明、清、民國以迄當今,大一統牢不可破,分裂苗頭縱現亦迅即熄滅,無力熾彰。朱明與清廷兩個王朝終點,單視其分裂潛能,真不亞于漢唐之末,可是所有割據勢力與企圖,一概草草收場。中國的分裂于宋后絕跡,已是千年來顯著而根本的變化。

    這大結束與大開端,舍宋治別無依憑。是它弋獲大寶于支離破碎,肩承前啟后之任,徹查得失根由,方方面面革新鼎故,以整套制度筑永固之基。誠然,宋承唐末五代之疲,未能盡掃腥膻、混一宇內,但它卻從自身細密反思,將教訓熔在一爐,蟬蛻蛇解、刮垢磨光,將強漢盛唐未奠其安的中華大一統,于己手注塑成形。惜后人不能登高眺遠,每將“弱宋”掛在嘴邊。為此,本文特借回眸帝制演進糾駁其說,從全局角度還宋代一個應有歷史定位。

    很明顯地,中國帝制諸多持續性危機于宋代解弭,變得百密不疏、銅墻鐵壁。對此以往泛言“加強”“強化”,既不確切也欠深入。應該說,從前221至960年,起嬴政迄趙匡胤,帝制探索的全程才塵埃落定。始皇帝的確只有“始”的作用,遠未克其成;后面大約又用千余年,來將皇帝制度門道摸清。

    商君曾指國有“六虱”,我們亦謂帝制深蘊“五蠹”。其行世以來,計生五大頑癥——外戚、奄禍、強藩、權相和宵小。歷代有齊發并至,也有輕重不一,總之不能盡除。前漢先顯強藩之憂,后隱外戚之患。后漢則強藩、外戚、奄禍、權相四弊相踵,末年因外戚干政與宦官弄權內外交困,導致地方刺史趁亂雄起,而董卓、曹操坐大擅權,挾持天子,漢遂以亡。魏既代漢,司馬氏復效曹家故伎,篡魏為晉。西晉懲之,崇隆同宗子弟以防“亂臣賊子”,而又亡于八王。到唐代,玄武門之變實質為強藩奪嫡,武后篡唐實質為外戚造反,中晚唐復因外戚(楊國忠及韓國、虢國、秦國三夫人等)與宦寺鎮臣并亂,大唐遂一蹶不振。以上是宋前,宋后朱明之世除無夠格之權相,其他一應俱全,而奄豎、宵小尤猖獗,永樂以還橫行,一日未歇,外戚勢焰亦時有所逞,憲宗萬貴妃之萬氏兄弟、孝宗孝康張皇后之張氏兄弟、熹宗乳母客氏等皆是,藩禍則有“靖難之役”及宸濠之叛?!皭坌掠X羅氏”(39)清廷對各種前車之鑒頗為警覺,饒是如此,猶生“三藩之亂”,末葉慈禧幾演武后之一幕,奄禍也有死灰復燃之勢……總之,較大朝代除“非典型”蒙元其弊另論,五大痼疾都與帝制形影不離,而為膏肓之癥。

    然而獨有一代,基本遠離這些,近乎“五無”。不必說,那便是宋代。若非徽宗間有童貫、楊戩、高俅等人,“基本”二字甚至可以拿掉。正常講,帝制與那五大痼疾原來“本是同根生”,而宋代既將帝制深化,卻又避開某些命數,好像不合邏輯。

    帝制,優勢在權力集中,危險與災難也在。偌大帝國,百足之蟲,千頭萬緒悉歸“圣裁”,史上未見如此巨大的權力。且不說那獨坐龍床之人也是肉眼凡胎,以至難保不愚呆昏聵,就算無比賢明圣睿,亦必不能獨理,而必假以幫襯。此又如何?只能留待制度解決。而當制度尚未跟上,皇帝卻需用人之際,彼屬意于誰、信任者何,一目了然。自然是親近之輩,諸如血親、姻親、貼身近側等;帝制與五大痼疾所以“本是同根生”,即由此來。帝制早期漢代極典型,初以分封屏皇室,削藩后則轉倚外戚、重用親倖,如桑弘羊“年十三,幸得宿衛,給事輦轂之下”(40),少年追隨武帝,直至膺受當國之任。這樣的用人思路,客觀上確有其不得已。至隋唐,制度終于跟上??婆e成定制,用考試公平選人,皇權終于不缺“齒輪”“螺絲釘”。中國因帝制而有此創新,也算意外之喜。但掄才渠道既廣,不等于皇權劣根性隨以自除。無邊權力集于一身,必長貪欲,極易將公權視為私產。我國古代非無“公權”意識,《禮記·禮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可證其有。但儒家既講“天下為公”又講“忠君”,本身自相矛盾。當時政治智慧,不足以設計出兼顧集權與公正的完美制度,指望道德從旁約束,自不能遏權力私欲。這是制度已備,皇權仍蹈各種舊轍的原因。我們于朱明觀之極明,朱元璋鑒漢唐雙雙毀于奄禍,曾設嚴戒,“寺人禍國,其來久矣。我高皇帝有鑒于是,雖設中貴,止供撒掃。而銜不兼文武,政不侵外廷,衣冠不同臣僚”(41),規定內侍毋許識字,置鐵牌“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42)。然而太祖死才數年,成祖全都拋在腦后。原因不止是宦官助燕王謀反有功,更在于朱棣為皇位無憂必倚體己。反觀朱元璋,知防奄禍,卻以血親藩王拱帝室,實質一也,都是將天下視為一姓私產。

    職是故也,宋朝獨能跳出五大痼疾窠臼,愈發使人好奇。

    關鍵在“立國”之思,陳亮曾指“本朝以儒立國”(43)。此語正式寫在奏章,顯為國家政策之引述,且表述端莊,明非個人之見?!傲弊盅?,分量實重,斷乎根本。惟過往對宋之于“儒”,主要從文化角度解讀,其實它更是政治情形,有關權力設計和運行。

    體現是,治國施政純用士大夫。一切事務,從中央到地方、從經濟到軍事,完完全全交給士大夫,不讓其他人插手。滿朝上下,只是皇帝與大臣打著交道,舍徽宗一朝幾無“皇帝身邊人”蹤影,邊事不用宗親,內政疏離戚屬,太監不倚、宵小遠之,也不置鷹犬旁伺。這種單純或“單調”相當罕見。

    不必說,純用士大夫得益于科舉健全,然而實質不在此。

    明朝人才培養選拔與宋無異,卻對士大夫極盡鉗制羞辱之能事,英宗、武宗、熹宗朝更將信任與實權徹底委諸走狗。清廷雖不刻薄至此,又因民族緣故而戒意深存,于漢臣職權設限、親疏示別,并屢興文字之獄。這兩個后來者,取法于宋同時兌以權術,將翼護“家天下”置于首位。反觀宋代,雖皇權提升、權力進一步向皇帝集中,“家天下”卻未隨之加重。的確我們可以多方說明宋代君權放大,卻不能說國柄日益為皇帝私有,被他玩于掌心。極佳對照仍是明朝,中國皇帝至此真正變為極權人物,從心所欲,無法無天。從朱棣恣行誅戮、揮霍民力到朱祁鎮、朱厚照、朱厚熜、朱翊鈞、朱由校等任性胡為,難怪明遺民稱他們“光棍”。宋代顯然不是,宋代皇帝實際受各種限制,用權先須“合規”、繼講程序,權力集于皇帝不等于集于個人,主要只是國家層面集權強化。我們看其權力運行過程,也雜質銳減,不確定性降低,皇家主動屏蔽私人因素干擾。這樣自限邊界的集權,其實反有助“權為公器”。

    宋室提升帝權,重心不是努力使其姓“趙”?!耙匀辶闭从持@方向與寄意的不同。純用士大夫,初因“偃武”而來。武人坐大致天下靡亂:

    本朝鑒五代藩鎮之弊,遂盡奪藩鎮之權,兵也收了,財也收了,賞罰刑政一切收了。(44)

    “收”,一是收歸君上,一即收向文官。地方軍、政、財、法各環節,皆由中央派文臣接掌。而中央改造也相同步,掌軍令的樞密院,初猶以武人任之,“開寶九年,以曹彬為樞密使,令忠武軍節度使,帶節度自此始也”,過后“以文資正官充使”,最終“儒臣為樞使兼使相”成定制。(45)

    “偃武”,后人不知為何差評累累。有怨其隳壞武力、致宋“積弱”者,有憤恨皇帝貪權、沮抑功臣者,卻少見從當時現實出發,體念其拯民于水火的用心,更未察看收權武人后宋室努力使國家權力趨于正確的處置。

    樞密院改造,絕不僅僅是詘抑武人。這機構唐代宗初創,“始以宦者為之”(46),“寵任宦者,故置內樞密使,使之掌機密文書”(47),其實是皇帝以私人侵宰相之權的產物。五代懲唐之失,“不用宦者,然徒知宦者之不可用”而轉用“腹心”(48),仍是權柄不離私近左右的思路。宋室收權武人,目的如在趙氏一姓,大可援唐舊例將它重歸近倖,而卻委諸朝堂正途士大夫。這是自有樞密院以來的一大變,明顯使這要害部門正?;?,納入國家體制,不復隸于帝王之私。

    國家因唐、五季之極弊,收斂藩鎮,權歸于上,一兵之籍,一財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為之也。(49)

    葉適所言,盡顯宋政一統之極。然而“權歸于上”“皆人主自為之”的想法,其實古無例外,惟每每析至血緣、戚屬、私人、走狗;宋代變化無非是,統統收歸皇帝本人后,將所有舊勢力排除于外,只分配到新興職業官僚集團施行。這在權力認識上是有突破的。

    突破即權力之防恰恰在親不在疏、在近不在遠。越將權力托諸私近之人,越適得其反。最終使皇帝架空以至國家取禍的,皆此輩。反倒是非親非故,用規則與框架加以掌控的權力,不易生變。一直以來的誤區終被察覺,但此事并非用某些人、不用某些人那么簡單,而要有新機制。于是,官僚政治形成。

    宋代是中國官僚政治的開端。雖然職官制度甚早,起碼周代已以“官”治,卻不能說已有官僚政治。官僚政治特征,在制度嚴密、程序規范,從而循規蹈矩、刻板僵化。情態倘未至此,即非官僚政治;包括歐美在內官僚政治顯然也是近代制度趨于刻板的產物。中國從宋代開始現此情形。凡事有其一便有其二,循規蹈矩另一面,是有規可循、有矩可蹈。就此也可說,中國政治從宋代才變得講究規矩、注重章法。

    變化源自基于利益認同,而達成一種政治契約信托機制。士子經相關標準和程序遴選出仕前,已就權力合法性和整套秩序與官家達成共識,內含事君之道、為官之道和官家待臣之禮,彼此信守,謂之“綱?!??!熬V?!斌w現于官制,賦予官僚相應權力,保障他們應有的政治物質利益,同時附以監督考核機制,黜陟以序,任免以據,遷換以時,恒有法度。所有這一切,即是契約信托關系的基石。中國文官政治非自宋始,然而制度整飭確待此時。只見“權歸于上”“皆人主自為之”,不見體制健全及對政治契約的尊重,不足以言宋。宋代是特重“誓約”的朝代,信約以治、“集權”不“逾矩”、以萬乘之尊而守則,可謂宋代特色。太祖戒殺文臣言官及與柴氏誓、與契丹盟,俱系“誓約”。而趙氏家風頗能如約,向有踐守表現。其間徽宗毀約自亡,高宗很快糾正乃父所為,重回祖上路線再以締約和金。后人笑其懦弱,卻不知運用契約原是趙家習慣思路,無論對外與對內。

    黃宗羲說,帝王嗜權出乎“以天下之利盡歸于己,以天下之害盡歸于人”(50),然于宋代尋其跡,則為難事。宋隆崇帝權,初衷和冀待明顯是終止戰亂、防范分裂及使中央權威牢不可破,此意昭昭可鑒。圍繞這些目標,它殫精竭慮、不遺巨細集權,“集”出了歷史新高度。

    地方?!爸h”“知府”等我們耳熟能詳,至今日本還有“東京都知事”那樣的職名。但人們或許不知,它歷史不長,只是宋代產物。以前地方長官為“令”為“史”或“太守”,宋代漸不用,改“知縣”“知州”“知府”。最早見于太祖建隆三年:

    三年,始以朝臣為知縣,其間復參用京官或幕職為之。(朝臣知縣,自大理正奚嶼、監察御史王祐等始。)(51)

    起初像是臨時舉措,“知”字亦含此意;最終卻推廣開來,以“知”為正式官制:

    分命朝臣出守列郡,號權知軍州事……文武官參為知州軍事……諸府置知府事一人。(52)

    后來《醉翁亭記》“太守謂誰”是借用古稱,歐陽修并非滁州“太守”,慶歷五年對其處分為“出知滁州”(53),在那里當“知州”。新舊官制之別,盡在“權知”?!皺唷笔菚呵?、姑且;“知”是了解、使了解及主持某事。舊時“令”“史”“太守”等,明確賦予任職者以一方主政地位,“權知”則否,僅作為中央派出人員,代皇帝在某地暫理其事。目的無疑是削權,讓地方變弱,“唐藩鎮權重為朝廷之患,今日州郡權輕卻不能生事”(54)?!斑@些知州、知府,本身另有官銜,都是中央官,帶著一個‘知某州某府事’的臨時差遣,他的本職還是一中央官”,“若正名定義來講,則宋代根本無地方官”。(55)對地方弱化,不止改“守”為“知”,又置通判,以及路無長官而設漕、倉、帥、憲四司,而于地方的吏治、兵權、財賦、司法各方面,通通“達成上層機構集權之目的”(56)。

    軍令。朱熹批評樞密典兵,“樞密要發兵,須用去御前畫旨下殿前司然后可發,若有緊急事變,如何待得許多節次?”“本朝祖宗積累之深,無意外倉卒之變。惟無意外之變,所以都不為意外之防?!辈⑴e苗劉兵變為例,“苗、劉之事,今人多責朱勝非、呂頤浩,當時他也是自做未得”(57)。高宗被挾,正常環節打斷,竟致樞臣無措手足。防來防去,最后使皇帝自懸險境,似乎好笑。然而我們卻須注意它寧愿膠柱鼓瑟的用心——一次發兵須四道手續:樞密院先擬計劃上呈皇帝,獲準后發還樞密院,樞密院再將已獲旨意以軍令形式交付殿前司,最后經殿前司下達執行,四環節缺一不可,所有手續有條不紊走一遍,軍令方始合法?;实郗h節關乎有旨無旨,樞密院“出納密命”(58)即領旨形成正式軍令使發出,殿前司則“天下之兵柄皆在焉,其權雖重,而軍政號令則在樞密院”(59),純為執行機構。從中可見,這套發兵程序不只將權力集于皇帝,更特重法度,連皇帝也不能甩開樞密院、殿前司徑直行令,目的顯然是密其規章,從國家層面防范武力失控。

    相權。真宗、仁宗間名臣王曾,從副宰相做到宰相,以從政經歷著《筆錄》。內談相制變遷:

    舊制,宰相早朝上殿,命坐,有軍國大事則議之,常從容賜茶而退。自余號令除拜,刑賞廢置,事無巨細,并熟狀擬定進入。上于禁中親覽,批紙尾用御寶,可其奏,謂之印畫,降出奉行而已。由唐室歷五代,不改其制。抑古所請坐而論道者歟!國初,范魯公質、王宮師溥、魏相仁溥在相位,上雖傾心眷倚,而質等自以前朝相,且憚太祖英睿,具劄子面取進止,朝退各疏其事,所得圣旨,臣等同署字以志之。如此則盡稟承之方,免誤之失,帝從之。自是奏御寖多,或至旰昃,啜茶之禮尋廢,固弗暇于坐論矣。于今遂為定式,自魯公始也。(60)

    “舊制”即宋以前情形。帝相早朝相見,共同議事,賜茶而退。之后宰相自擬政令送宮,叫“熟狀”;皇帝閱可用印,叫“印畫”?!捌鋵嵤窃紫喑鲋?,只求皇帝表示同意就算”(61)。宋代卻變“熟狀”為“劄子”,進呈的只是“草案或條陳,而不再是定旨出命的定稿”(62);旨出,宰輔署名走其形式,王曾謂之“盡稟承之方”。過去皇帝與宰相商量著來,“坐而論道”;現在宰相只提建議,“面取進止”,皇帝拿主意,宰相奉命行事。禮遇亦損,“啜茶之禮尋廢”,宰相的尊崇不見,權力規格下降,“宮廷”獨大。所以嚴耕望先生說“宋代宰相絕對的只是皇帝秘書長之職”(63),實已啟明撤相位之門。當然,不同時期有不同表現,神宗改制相權轉強,徽宗時蔡京“以太師總領三省,號公相”(64),“公相領三省,則權侔人主”(65),南宋則韓侂胄、史彌遠一度強勢。但這非宋政一般面貌,視乎帝王“有為”與“無為”;“無為”相權則輕,“有為”隨帝王進取而相權轉重。

    宋以集權出名,但其思路又有“分權”。錢穆先生談此視為缺陷,“宋代制度之缺點,在散、在弱,不在專與暴”(66),將“散”與“弱”并提,暗示“散”系出于“弱”。其實,打散權力是主動追求,是加強集權的迂回形式。

    地方政權易“守”為“知”,是分權。置通判直屬中央,與知事均禮、諸政同署并負監督之責,是分權。路無元首、漕倉帥憲四司分領眾務,還是分權。

    軍令備四道手續,是分權。同樣,“詔中外所上書疏及面奏制可者,并下中書、樞密、三司中覆頒行”(67),也是分權;這里規定帝旨須經合法程序發布以生效,后來南宋寧宗初登基鬧得沸沸揚揚即為此。監察御史吳獵奏:

    陛下臨御未數月,今日岀一紙去宰相,明日岀一紙去諫臣,昨又聞侍講朱熹遽以御札畀祠(一種政治貶抑),中外惶駭,謂事不岀于中書,是謂亂政。(68)

    徑出手詔,未經中書,非制,所以吳獵敢言寧宗“亂政”。

    而分權一攬子體現,在中央機構改造?!啊洞呵铩分x,尊上公謂之宰,言海內無不統焉?!保?9)宰相稱“宰”,由來在此?!懊裾?、軍政、財政及其他一切行政權,宰相無不綜攬?!保?0)隨著宋代架構重設,這一頁徹底翻過。范鎮描述為,“古者冢宰制國用,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71)。亦即政權歸宰相、軍權歸樞密、財權歸三司,確乎化整為零,以致嚴耕望先生以“幾可謂三權分立制”(72)來形容。

    當然,此“三權分立”非彼“三權分立”。宋以皇權單方面分割臣權,民主政治則將權力整體拆分,使其多維。但至少有分權思路,而且目標相同——借分權為制衡。元豐改制,“議者欲廢密院歸兵部”,被神宗否定:

    帝曰: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以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73)

    精髓即“互相維制”,趙氏頗得其要。先前真宗說“且要異論相攪,即各不敢為非”(74),亦是此意。

    權力有制衡,上下改制皆為此。臺諫變遷,尤具“互相維制”之考量。唐時御史臺“屬門下省”,為宰相屬官,“每宰相入內平章大計,必使諫官隨入,與聞政事”。宋左右諫議大夫,原先名義上分隸門下、中書,然其人選漸不許宰相過問?!皯c歷初,詔除諫官毋得見任輔臣所薦之人”,“靖康元年,詔宰執毋得薦舉臺諫,當出親擢,立為定制”。及至高宗,諫院徹底獨立,“詔諫議大夫不隸兩省,別置局于后省之側”。(75)錢穆先生于其效果講得生動:

    于是諫垣遂形成與政府對立之形勢。諫官本是以言為職,無論什么事什么地方他都可以講話,不講話就是不盡職,講錯話轉是不要緊。而且這些諫官階位低,權柄小,只是些清望之官,本來就挑選年輕有學問、有名望、有識見、有膽量、能開口的才任為諫官。他們講話講錯了,當然要免職;可是免了職,聲望反更高,反而更有升遷的機會。所以宰相說東,他們便說西。宰相說西,他們又說東??偸遣桓胶?,總愛對政府表示異見……這一風氣,是從宋代始。這也算是清議。(76)

    相當于“替政府設立了一個只發空論不負實責的反對機關”。我們參考性地用于民主政體的反對派,似大差不離。宋之諫官,“以立異為心,以利口為能”“所以使人厭也”(77),議事“至于再三,或累十數章,必行其言而后已”(78),“事無當否悉論之,必勝而后已”(79)。國家養這批人,專門雞蛋里挑骨頭,以致某些時候“有宰相奉行臺諫風旨之譏”(80)。

    這種“清議”無民選代議制背景,與現代反對黨的相似度皮毛而已,但那畢竟是千年前,政壇這般“異論相攪”,不獨對當道者掣肘添堵,也讓諸多決策面臨質詢,盡量降減政治風險,總是一番開明氣象。

    自古,人類自我治理主要共歷三模式:神治、人治、法治。它們基本為遞進關系,立足法治、否棄人治理所當然,法治確勝人治百倍;而法治形成前,相較神治,人治則為更優模式,其善果較著已由古代中國發展所驗,宋便是它臻乎其極的頂點。但“人治”積極面,及自我愆尤糾遏能力,也就到此為止;途窮路絕,欲更前行非另起爐灶不可。這是宋代作為歷史轉折點的意義所在。它從“人治”內部,摸著了秦以來老大難問題命門,調整權力結構,避其崩亂覆轍,將帝制推至一個千年泰然期。然其集權之思后遭區別對待,利乎君權獨大者,得繼承發展,對君主有形無形之約束則徒具其表,以至不顧(明代上演很多這類活?。?。于是,“權歸于上”“皆人主自為之”,從宋代一種權力程序,演變為明清赤裸裸獨夫家天下,“人治”從此遍體膿瘡,惟待潰破迸猋。就這點論,宋之于帝制中國,雖可謂其“最好時代”,卻也開始走向“最壞時代”。

    本文注釋:

    (1)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頁161。

    (2)愛德華·吉本著、席代岳譯《羅馬帝國衰亡史》第1卷,吉林出版集團,2008,頁50。

    (3)阿庇安《羅馬史》序言,商務印書館,1995,頁13。

    (4)《不列顛百科全書》國際中文版,第六冊,頁55-56。

    (5)鹽野七生《羅馬人的故事》第6卷《羅馬和平》,臺北三民書局,2008,頁28。

    (6)愛德華·吉本《羅馬帝國衰亡史》第1卷,頁59。

    (7)同上書,頁58。

    (8)同上書,頁61。

    (9)《不列顛百科全書》國際中文版,第十三冊,頁409。

    (10)沙海昂注、馮承鈞譯《馬可波羅行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頁11。

    (11)同上。

    (12)《不列顛百科全書》國際中文版,第十七冊,頁227。

    (13)安萬侶著、周作人譯《古事記》,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頁132,

    (14)小島毅《東大爸爸寫給我的日本史》,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6,頁143。

    (15)平泉澄著、梁曉弈譯《物語日本史》,社會科學文獻出版,2017,頁102。

    (16)陳恭祿《日本全史》,頁18。

    (17)同上書,頁19。

    (18)同上。

    (19)同上書,頁23。

    (20)同上書,頁28。

    (21)澀澤榮一《論語與算盤》,九州出版社,2012,頁25。

    (22)魏征等《隋書》列傳第四十六,中華書局,1982,頁1827。

    (23)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頁162。

    (24)《逸周書匯校集注》作雒解第四十八,頁530。

    (25)同上書,李學勤序言,頁2。

    (26)《逸周書匯校集注》作雒解第四十八,【匯?!恳萝残?,頁530。

    (27)《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頁4682。

    (28)同上書,頁4368。

    (29)同上。

    (30)同上書,頁4600。

    (31)司馬遷《史記》秦本紀第五,頁123。

    (32)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三冊,頁1907。

    (33)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頁645。

    (34)《春秋公羊傳注疏》,《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一四五冊,頁17-18。

    (35)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商務印書館,2011,頁99。

    (36)《孟子·公孫丑上》,《四書章句集注》,頁229。

    (37)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頁166-167。

    (38)羅貫中《三國演義》,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頁1。

    (39)近讀香港開明書店2021年12月版《啟功口述歷史》,稱“本沒有這個姓,它是后人加改而成的”;茲從《現代漢語詞典》附錄《歷代紀年表》。

    (40)王利器校注《鹽鐵論校注》,中華書局,2019,頁243。

    (41)曹參芳《遜國正氣紀》卷二何洲周恕,《明代傳記叢刊》第63冊,臺灣明文書局,1991,頁281。

    (42)張廷玉等《明史》職官三,中華書局,1974,頁1826。

    (43)《宋名臣言行錄》外集,《文淵閣四庫全書》第四四九冊,頁826。

    (44)《朱子語類》卷一二八,《影印文淵閣四庫叢書》第七〇二冊,頁593。

    (45)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三冊,頁1717。

    (46)同上書,頁1713。

    (47)同上書,頁1715。

    (48)同上。

    (49)葉適《始論二》,《水心集》卷四,《影印文淵閣四庫叢書》第一一六四冊,頁91。

    (50)黃宗羲《明夷待訪錄》,《黃宗羲全集》第一冊,頁2。

    (51)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三冊,頁1909。

    (52)脫脫等《宋史》職官七,頁3972-3973。

    (53)謝旻等《江西通志》卷七十五,《影印文淵閣四庫叢書》第五一五冊,頁575。

    (54)《朱子語類》卷一二八,《影印文淵閣四庫叢書》第七〇二冊,頁603。

    (55)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4,頁86。

    (56)嚴耕望《中國政治制度史綱》,頁181。

    (57)《朱子語類》卷一二八,《影印文淵閣四庫叢書》第七〇二冊,頁592。

    (58)脫脫等《宋史》職官二,頁3797。

    (59)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三冊,頁1739。

    (60)王曾《王文正公筆錄》,《全宋筆記》第一編三,大象出版社,2003,頁266。

    (61)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頁80。

    (62)同上。

    (63)嚴耕望《中國政治制度史綱》,頁184。

    (64)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全宋筆記》第六編七,大象出版社,2013,頁157。

    (65)點校本《宋會要輯稿》職官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頁2961。

    (66)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頁81。

    (67)脫脫等《宋史》本紀第五太宗二,頁86。

    (68)同上書,列傳第一百五十六,頁12086。

    (69)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三冊,頁1405。

    (70)嚴耕望《中國政治制度史綱》,頁185。

    (71)脫脫等《宋史》食貨下一,頁4353。

    (72)同上。

    (73)同上書,職官二,頁3800。

    (74)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百十三,頁5169。

    (75)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三冊,頁1436-1437。

    (76)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頁84。

    (77)馬端臨《文獻通考》第三冊,頁1438。

    (78)脫脫等《宋史》列傳第一百一,頁10897。

    (79)同上書,列傳第四十四,頁9607。

    (80)同上書,列傳第一百六十七,頁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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