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選刊》2020年第7期|哲貴:仙境(節選)
1
從家開車到越劇團,大約需要二十分鐘。車子一發動,余展飛身體有感覺了,興奮了,柔軟了。不是柔軟無力,是柔韌,充滿力量,躍躍欲試。同時,身體里好像有股水在流淌,可比水要綿柔,幾乎要將身體溶化。很輕又很重。很淡又很濃。他很享受。
越劇團有兩個排練廳,一大一小。他直接去小排練廳。不用事先聯系,更不用打招呼,他知道,團長舒曉夏已經在小排練廳了。一打開車門,一陣音樂涌進耳朵,那是鑼鼓聲,是密集如萬馬奔騰的行板。一聽那聲音,身體立即又起了不同反應。這次是熱烈的,是滾燙的,是奔放的,他幾乎要摩拳擦掌了。他聽見身體里有開水沸騰的咕嚕聲,那是身體被點燃的聲音,他要綻放了。他知道,那是《盜仙草》選段,是越劇里難得的武戲,特別有挑戰性,讓他神往,令他癡迷。他都快恍恍惚惚了。
他進了排練廳,果然,舒曉夏已經化好裝,正在廳里踱來踱去。她看見余展飛進來,朝他看一眼,那眼神是急不可耐的。兩人直奔化裝間。
這是余展飛的習慣,也是他的態度,即使是排練,即使排練廳里只有他們兩個人,他也要化裝,也要穿上戲服。他不允許馬虎,一點也不行。
舒曉夏給他化裝,他們都沒有開口說話。他們不需要。幾十年了,只要一個眼神,一個微小動作,便可以領會對方的意思。什么叫心意相通?這就是。什么叫心有靈犀?這就是。而且,余展飛聽了進來之前的伴奏音樂,已經知道晚上排練的內容,沒錯,還是《盜仙草》選段。
他和舒曉夏第幾次排這個戲了?起碼有幾千次吧,甚至更多。
裝化完了,舒曉夏幫他穿上戲服。他晚上扮演守護靈芝仙草的仙童,是短打扮,頭上扎著一條紅頭巾。在正式演出的戲文里,守護仙草的仙童是四個,兩個先出場,跟白素貞對打。被白素貞打敗后,去后山請兩個師兄出來。白素貞最后不敵,口銜仙草,被四個仙童架住。這時,仙翁出場,放她下山救許仙。
他們晚上練雙槍。這是《盜仙草》里很重要的一場武打戲。當然,雙槍幾乎是所有中國戲曲里的重要武戲,也是最基礎的武戲。正因為基礎,要練得出彩不容易,太不容易了,幾乎所有武生都會的動作和技術,大家都很熟練,都想做得出彩,怎么辦?辦法只有一個:創新。沒錯,只有做出別人不會做的高難度動作,只有做出別人不會也沒想過的精彩又優美的動作,只有做出驚險又與白素貞冒死精神相協調的動作。難,太難了。但可能性也正在于此,吸引力也正在于此,激發創新的動力也正在于此。一般情況,白素貞和仙童都是先拿拂塵出場,然后是劍,再是雙槍,最后是空手搏斗??帐植返碾y點在翻跟斗,每個仙童翻跟斗都是不同的,都有講究,第一個是前空翻,第二個是側空翻,第三個是后空翻,第四個是前空翻加后空翻??辗际沁B續性的,有連翻三個,也有連翻六個,身體是否挺直,動作是否干凈,很考驗人的。雙槍是《盜仙草》里的重頭戲,是重中之重。一般的演出,白素貞和四個仙童各拿雙槍,打斗到激烈處,四個仙童圍著白素貞,將手中雙槍拋向中間的白素貞,白素貞要用腳板、膝蓋、雙肩和手中的雙槍,將來自四面八方的槍,準確又利索地反挑回四個仙童手里。這里面有連續性,又有準確性,還要控制好力量和弧度,差一點點都不行。而且,八桿槍要連貫,要讓觀眾眼花繚亂,要行云流水。既要武術性又要藝術性,要升華到美的高度。這太難了。
舒曉夏將伴奏音樂調整一下,跳過前面舞拂塵和舞劍的段落。直接到了耍槍花。那槍是老刺藤做的,一米來長,兩頭都有槍尖,中間涂得紅白相間,槍尖綁著紅纓,行話叫花槍。他們每人兩根花槍,先是象征性地比畫幾下。戲曲的靈魂之一就是象征。
隨著鑼鼓聲密集起來,他們站到排練廳中間,耍起槍花??床怀鏊麄兩眢w在動,其實他們全身在動,他們身體很快被手中的槍花覆蓋。他們的槍先是在身體左右畫著圈,手臂不動,手腕隨著身體扭動,鑼鼓聲越來越密集,槍轉動的速度越來越快,紅白相間的花紋這時變成紅白兩道光芒,兩道光芒最后連在一起,形成一道彩色屏障。從遠處看,排練廳中間的余展飛和舒曉夏不見了,只有兩個彩色球體,紋絲不動,卻又風起云涌。
耍完槍花之后,他們練挑槍。余展飛投,舒曉夏挑。這是余展飛和舒曉夏的創造,他們不是一根一根來,而是八根。余展飛將八根槍一起投過去,舒曉夏用腳尖、用膝蓋、用肩膀、用槍將八根槍反挑回來??简灩αΦ氖?,余展飛八根槍是同時投過去的,而舒曉夏卻要將八根槍連續挑回來,八根槍要形成一排,在空中劃出一個優美弧度,像一道彩虹。練了一段時間后,反過來,舒曉夏投,余展飛挑。這種挑槍,整個信河街越劇團只有他們兩個會,估計全天下也只有他們兩個會。
2
父親余全權是信河街著名的皮鞋師傅,綽號皮鞋權。他在信河街鐵井欄開一家店,做皮鞋,也修皮鞋。他長期與皮鞋打交道,皮膚又黑又亮,連臉形也像皮鞋,長臉,上頭大,下巴尖,張開的嘴巴像鞋嘴。對于余展飛來講,父親最像皮鞋的地方是脾氣。皮鞋有脾氣嗎?當然有。皮鞋最突出的脾氣就是吃軟不吃硬,它不會遷就穿鞋的人,不能跟它“來硬的”,必須順著它的性子來,要尊重它,要呵護它。但它又是感恩的,懂得回報。誰對它好,怎么好,對它不好,怎么不好,它是愛憎分明的,也是錙銖必較的。擦一擦,親一口,它會閃亮。不管不顧,風雨踐踏,它就自暴自棄了。它對人的要求是嚴格的,甚至是嚴厲的。它不會主動選擇人,但會主動選擇對誰好。不是一般的好,而是全心全意,甚至是合二為一,它會將自己融進人的身體里,成為身體的一部分。
父親就是這樣的脾氣。每一雙經過他修補的皮鞋,都有新生命,是一雙新皮鞋,卻又看不出新在哪里。他做的每一雙皮鞋,看起來是嶄新的,穿在腳上卻像是舊的,親切,合腳,就像冬夜滑進了被窩。
從皮鞋店到皮鞋廠,是父親的一個改變,也是皮鞋對父親的回饋。那一年,余展飛已經當了三年學徒,理論上說,可以出師單干了。實際情況也是如此,余展飛覺得技術已經超過父親。
也就是這一年,余展飛“認識”了舒曉夏。農歷十月二十五,信河街舉辦物資交流會,越劇團接到演出任務,將臨時舞臺搭在鐵井欄,就在皮鞋店對面。那天下午演出的劇目是《盜仙草》,舒曉夏演白素貞。
余展飛不是第一次看越劇,也不是第一次看白素貞《盜仙草》,他以前看過的。也覺得好,咿咿呀呀的,熱鬧又悠閑,真實又虛幻。但那種好是模糊不清的,是不具體的。說得直白一點,就是舞臺上的白素貞跟他沒關系,沒有產生任何聯想和作用。但這一次不同,他被白素貞“擊中”,迷住了。她一身白色打扮,頭上戴著一個銀色蛇形頭箍。她的臉是粉紅的,眼睛是黑的,眼線畫得特別長,幾乎連著鬢角。美得不真實,驚心動魄。余展飛突然自卑起來,粗俗了,寒酸了。他無端地憂傷起來,無端地覺得自己完蛋了,這輩子沒希望了。當他看到白素貞和四個仙童挑槍時,整個心提了起來,挑槍結束后,他發現手心和腳心都是汗,渾身都是汗。這是他第一次發現自己的手心和腳心會出汗。當看到白素貞下腰,將地上的靈芝仙草銜在口中時,他哭了。差不多泣不成聲了。他覺得魂魄被白素貞攝走了。
散場了。對余展飛來講沒有散,他依然和白素貞在一起,如癡如醉,亦真亦幻。他不知不覺來到戲臺邊,來到后臺。他看見了白素貞,不對,是正在卸裝的白素貞。有那么一瞬間,他有失真感覺,卻又覺得無比真實。卸裝之后,舞臺上的白素貞不見了,他見到一個長相普通的姑娘,身體單薄,面色蠟黃,眼睛細小,鼻梁兩邊還有幾顆明顯的雀斑。
舞臺上下的反差讓余展飛措手不及,讓他驚慌失措。但恰恰是這種反差拯救了他,喚醒身體里另一個自己,他感到震撼,感到力量,更主要的是,他看到了可能——既然她能演白素貞,我為什么不能演?他突然萌生出一個念頭:我要去越劇團,我要唱《盜仙草》,我要演白素貞。
這個念頭來得兇猛,令他猝不及防。用父親的話說是,丟了魂了。
但余展飛知道,他的魂沒丟。是被舞臺上的白素貞“迷住了”,也是被現實中的白素貞“喚醒了”。他回到店里,對父親說:
“我要去學戲,我要唱越劇?!?/p>
莫名其妙了。突如其來了。父親沒有放在心上,小孩子嘛,心血來潮是正常的,異想天開也是正常的,怎么可能去學越劇呢?怎么可能不做皮鞋呢?說說而已。不過,父親覺得不正常的是,這個下午,余展飛什么也沒有做,鞋沒有做,也沒有修。他還是那句話:
“我要去學戲,我要唱越劇?!?/p>
父親明白了,這孩子鬼迷心竅了。
問題的嚴重性在于,接下來,余展飛還是什么事也不做,見到他就說:
“我要去學戲,我要唱越劇?!?/p>
那就是瘋了。走火入魔了。父親不可能讓他去學戲,不可能讓他去唱越劇。父親的人生只有皮鞋,當然,他還做了一件事,就是生下余展飛。對于父親來講,兩件事也是一件事,可以這么說,他也是父親的一雙皮鞋,甚至可以這么說,他從出生那天起,便注定這一生要和皮鞋捆綁在一起,逃不掉的。這一點余展飛知道不知道?他當然知道。實事求是地講,余展飛不排斥父親,也不排斥皮鞋。恰恰相反,他喜歡父親,因為他喜歡皮鞋,也喜歡修皮鞋和做皮鞋。他喜歡父親,是因為父親對待皮鞋的態度,父親沒有將皮鞋當作商品,商品是沒有感情的,而父親對待每一雙皮鞋,無論是來修補還是來定做,都像對待兒子。也就是說,在父親眼中,余展飛和那些修補和定做的皮鞋幾乎沒有區別。余展飛委屈了。確實有一點。但他內心卻是驕傲的,他覺得這正是父親與人不同的地方,他沒有將皮鞋當作鞋來看,而是當作人來對待。這是余展飛喜歡的。余展飛也是將皮鞋當作人來對待的,他跟父親不同之處在于,對他來講,皮鞋是有性別的,是分男女的。這跟男鞋女鞋無關,而是跟皮料有關,跟使用的膠有關,跟使用的線有關,跟針腳的細密有關,最主要的是,跟皮鞋的氣質有關。但是,無論是哪種性別的皮鞋,余展飛都是喜歡的,無論是他做的,還是別人拿來修補的,只要到他手里,他都會讓它們發出獨特的光芒,他會給它們全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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