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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星火》2018年第5期|半夏:與我糾纏的那些蝴蝶
    來源:《星火》2018年第5期 | 半 夏  2018年08月28日16:40

    半夏,本名楊鴻雁,1966年生于云南省會澤鉛鋅礦。云南大學生物系植物專業畢業,供職于云南報業集團。中國作協會員。

    出版有長篇小說《心上蟲草》《活色余歡》《潦草的痛》《忘川之花》《鉛灰暗紅》《看花是種世界觀》等。獲得過首屆老舍散文大賽優秀作品獎,云南省政府的“四個一批”文藝人才新人獎等。

    2013年6月9日那天,我第三次到宜良的九鄉溶洞景區。那時我還沒有拍蟲子,但發生了傳奇,我在九鄉溶洞口被一只蝴蝶纏上了。這只蝴蝶的色彩并不斑斕。

    那只蝴蝶在地下溶洞洞口前的空地那纏上我了,一個勁地繞著我飛。我想用手指捉它,它卻敏感地適時飛起,但似乎我也并不想真的用手指夾住它的鱗翅,蝶翅上有粉,或許有毒。它逗我,我惹它。

    它停在我的身上,停在帽檐上,停在肩上,停在前衣襟上。像一枚胸針別在我的胸前一會兒,然后又飛起來。它繞著我翩翩飛舞時,我的角度不好拍它,我請同行的朋友給我照了幾張我與它的合影。這只蝴蝶只跟我玩,同行的朋友們就往前去了,進了洞。

    這只蝴蝶后來停在了我的左手腕上,停在我那小葉紫檀及青金石的兩串珠鏈上,我右手拿著相機開始一個勁地拍它。它不跟我捉迷藏了,靜靜地立疊著它的翅,頭頂的觸須機警地掃描著,它的足緊緊粘著我的肌膚,后來,它在我的手上信步起來,玩起來。

    有朋友在洞里喊我,瞟了那幽深黑暗的崖洞一眼,第三次鉆它,它依然吸引著我。洞子的峽壁路窄陰濕,我脫離朋友們,在那地下的陰暗里我能找到方向么?我猶豫著,不忍棄那只蝴蝶而去。因為我若走進這陰暗潮濕的溶洞深峽,它是不會再尾著我粘著我了,它是一只蝴蝶,不是一只白天里喜歡暗處待著的蛾子,它是這溶洞口孑立獨行的一只蝴蝶,不是群蝶中的一只,也非神話傳說里款款雙飛蝶中的一只。

    孑然煢立于我手腕上的它,我瞧了個一清二楚,它全身的色彩這般隱晦,不外乎玄色褚色褐色,它這長相貼在崖壁上就會隱隱然不再顯現。它不昭然不惹眼不迷人,它斷無同類“月光女神”、藍閃蝶的霸氣和典雅,更無珍稀鳳蝶輕盈的韻姿。但它就是粘上我了。

    世間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別重逢!就因為它只悠我纏綿我的這絲情分,我也要跟它再嬉玩一會。蝴蝶天性應戀花,而我非花,花更非我。我停了下來,靜靜地跟它相處了約五分鐘的光景。

    人類時間的五分鐘,于蝴蝶的一生來說,是它生命的幾分之幾?

    作為人類,我不能迷失在這地質構造發育于六億年前震旦紀的險峻崖洞口,回到天地洪荒的遠古,與一只不起眼的蝴蝶“你儂我儂,忒煞情多”,與它無休無止地纏綿悱惻,我非化蝶的梁山伯與祝英臺。

    洞前,心一硬,手一拂,再一看,手腕上的那只蝴蝶沒了蹤影,環顧四周,它杳然無跡。走進洞,剎那間,撲面而來的涼意吸攝了我。一路上,人工彩燈裝飾布置的神秘洞穴景觀只是忽忽地朝我的身后閃去,我的心竟然還牽系著那只蝴蝶。這洞內風景,我已洞若觀火地欣賞過兩次,我的耳朵聽不見導游的講解,我的眼睛也沒東張西望,我看見同伴們在雄獅大廳那觀看人類生活的考古遺跡,在一個魚缸前認真觀賞稀罕的當地人叫它們獨眼龍的洞穴盲魚。長期暗無天日的洞穴生活,它們的視覺退化不用。我如一條盲魚,什么也沒看,只一心一意地想著那只蝴蝶。

    后來調出相機里拍的那只蝴蝶看了又看,也回放給朋友們看。寫小說的朋友發表“洞”見:你早上用了有香味的化妝品,你便相當于一朵香花,惹得那只蝴蝶圍著你轉。我立馬申辯:只要外出,我最怕最怕的就是招惹蟲蟲們青睞,因為血液里糖分多,常常成為小咬們的“野味”,被叮上一口,長時間好不了,痛苦不已,在城里我偶爾用香水,戶外游玩是從來不用的,就怕招蟲蟲們熱戀。聽我這么說的一朋友大笑:那就是你天生招蜂惹蝶!

    我一路喋喋不休:我今天就是遇上傳奇了,你們知道么?前天高考,網上曬出了各地的作文題,江蘇的作文題講的就是洞穴里幾只蝴蝶的故事。說的是一群人來到光線暗淡、人跡罕至的洞穴里探險,洞穴里很神秘,他們為看洞穴氧氣量足不足,便關了電筒,點了幾支蠟燭。燭光里,這些探險者們突然發現洞里竟然有一群色彩斑斕的蝴蝶。他們欣賞了一會兒,不想驚動打擾蝴蝶就離開了。幾天后,他們回到原地,想看看蝴蝶在不在,卻發現蝴蝶已經棲居到更深更黑的地方去了。他們自責,是不是燭光影響了蝴蝶的生活習慣呢?

    江蘇省的這篇材料作文“探險者、蝴蝶、蠟燭”被網友高票投選為2013年高考“最奇葩”作文題。(特注:后經網友追根溯源,被引用的材料文字原作者說的洞穴蝴蝶其實是蛾子。)

    我說,這個作文題出得非常好啊,考察的是現代中學生的生態環保素養,探討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從人類探險者侵犯蝴蝶的生存生態空間這個方向去寫就能得高分,沒有一點生態文明素養的人理解不了,說它奇葩,是無知呢。

    在九鄉溶洞內部,在暗河洶涌澎湃洞穴瀑布飛瀉的巨大響動中,在一路的景觀路途中,我的心跟著那只蝴蝶飛遠了——各種奇幻想象像崖壁上飛躥的燕子忽上忽下,差池頡頏。我一會想到李商隱《錦瑟》詩中抒發悲歡離合情懷的“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 前一句迷蝴蝶隱喻合,后一句托杜鵑隱喻離。想來,遇蝴蝶纏綿總是好事吧?又想到杜甫寫蝴蝶神姿的“穿花蛺蝶深深見,點水蜻蜓款款飛”。我自多情,又跟李白吟——塵縈游子面,蝶弄美人釵。我非花非美人,頭上無釵,只手腕子上有兩串珠鏈,竟引得一只蝴蝶在我身上停留了人類時間的五分鐘。

    因為遇見了那只蝴蝶,我再次流連于這極具震撼力的洞穴峽谷,它的錯綜復雜、深邃黑暗,地面潛入的伏流及暗河瀑布的轟鳴,鐘乳石迷宮便成了一場迷夢的背景。

    洞口跟我纏綿的那只蝴蝶,它是神話是傳奇。

    李健《傳奇》那首歌里的情緒夢一樣再次籠罩我,在我心里低徊:

    只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沒能忘掉你的容顏

    夢想著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見

    從此我開始孤單地思念

    想你時你在天邊

    想你時你在眼前

    想你時你在腦海

    想你時你在心田

    寧愿相信我們前世有約

    今生的愛情故事不會再改變

    寧愿用這一生等你發現

    我一直在你身邊

    從未走遠

    …………

    補記:因為在九鄉遇見一只跟我纏綿的蝴蝶,我回到城里做了有關蝴蝶的大量功課。宋代壯志未酬、報國無門的張孝祥滿懷憂國憂民激情寫過一首慷慨佳詞《六洲歌頭》,沒想到他也傳后世兩句關于蝴蝶的詩句,它柔軟得給我清歡無限:蟬蛻塵埃外,蝶夢水云鄉。這兩句詩穿越時空,把我緣結九鄉的傳奇作了一個巧妙的注腳。

    2013年夏初,我在宜良九鄉與蝴蝶結下的良緣,后來又經歷過數次。去野外,我不涂脂抹粉灑香水,省得招惹蜂蝶。2015年4月的一天,不知何故,一只彩輝蝶愛上我了!先停在褲腿上,然后飛離,飛了一會后又飛到我褲腳和鞋上。當時背包上插了一枝有暗香的南燭花,是這原因么?詩人李小洛說我是“蝴蝶迷”,她說的“蝴蝶迷”可不是啥好東西,那是從前一本叫《林海雪原》的長篇小說里一女匪首的諢名。

    2017年10月的某一天,在普洱的梅子湖畔我又經歷過兩次,一只蛺蝶一只蜆蝶對我的手指作了親切造訪。到了11月,一只揚眉線蛺蝶在昆明城頭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忽然來看我——車堵路上,心堵起來,忽然,它飛臨,停貼在出租車車窗壁上,給已拍蟲四年的我一個從沒拍過的角度——它赤裸裸地直面我,一對深情的大眼直盯著我的眼睛。

    2017年,有一熱詞流行,所謂的“量子糾纏”,人與蟲非親非故非同類,但或許我與蝴蝶在意識上有物質微粒之間的糾纏瓜葛?說不清啊。

    蒲松齡筆下狀極俊健的帥蟲兒

    端午夏至后,蟲蟲頻頻亮相出沒,不斷有朋友發蟲訊給我,于是天天盼著周末出城上山。

    昨晚飯后,天氣太熱,屋里待不住,外出快走。路過一家常去的小店,順便進去。老板娘知我是蟲拜者,見我便嚷嚷說試衣間里有只大蜘蛛,剛剛嚇走了一個試衣的客戶。我撩簾一看,試衣間那狹窄空間里果有一只大蟲爬伏于墻上。定睛一看,什么蜘蛛呀,分明是直翅目蟋蟀那一類的!

    它伏在墻上,身子不動,但見細長的觸須掃來描去感知著這個世界的動靜,后肢尤其長,腿節肌肉健美有勁。

    我高興壞了,掏出手機狂拍。老板娘央我,你不怕蟲,快給我弄走它,以免又嚇著人,我還要做生意呢!

    我笑言,不弄,有什么好怕的,瞧清望準,它可是一只帥得都想毀容的蟲蟲!天降神物于你的店,你的生意會好起來的,趕走它不妥,它就該待在它喜歡的地方!

    城頭散步,撿個帥蟲兒拍,大悅。后來在店里買了條布裙匆匆離去,走時千叮萬囑老板娘,你可不能捕捉它弄死它!否則生意不好喲!它是老天爺賜給你的仙氣之物!

    回家路上,步子走得很快,想立即把這只帥蟋蟀分類歸宗。蟋蟀又名蛐蛐、促織。一路想著要重讀《聊齋志異》的“促織”篇,那個凄涼的故事里對它的描繪異常生動,只記得故事不記得蒲松齡用了些什么字句形容之。

    一查,今遇見的這只大蟲學名穴居蟋蟀,直翅目駝螽科?!稜栄拧丰屜x篇里,它叫“蜻蛚”,《爾雅注證》里說到它,錄西晉文學家陸機疏言:幽州人謂之趨織。俚語曰“趨織鳴,懶婦驚”?!按倏棥敝纱藖淼陌??它的鳴聲是催促古代婦女起床紡織的鬧鐘?

    抽出《聊齋志異》讀“促織”,蒲松齡在其文里前后用“巨身修尾,青項金翅”“狀極俊健”“蟹殼青”“視之,形若土狗,梅花翅,方首長脛……”等字句形容了四只蛐蛐兒。

    “促織”是《聊齋志異》的名篇,講了如下一個故事:

    宮中皇帝喜歡斗蛐蛐,地方官吏為了獲得極品供奉給皇帝取樂,借機媚上邀寵,為自己升官謀取資本,對百姓嚴限追逼。老實忠厚的男子成名被迫去抓蛐蛐。因為交納不上一只好蛐蛐,被官府打得兩股間膿血淋漓。成名之妻遂向巫婆求教,成名根據巫婆的指點,終于抓到了一只上等好蛐蛐。沒想到,其九歲不懂事的兒子好奇之,不小心弄死了身系全家人性命的蛐蛐。成名夫婦“怒索兒”,兒子害怕,竟然投井自殺。最后,為了挽救全家人的性命,成名之子魂魄化作了一只勇猛善斗的蟋蟀,被獻給了皇帝,并且撫軍、縣宰、成名都因為這只蛐蛐獲得了豐厚的獎賞……

    雄蟋鳴聲好聽,人為養它聽聲,雄蟋健斗,自宋代便大行斗蟋蟀之風,宋代宰臣賈似道竟然有閑情逸致,寫過一本《促織志》,這本書堪稱中國昆蟲學研究意義上的首選書,書中提到蟋蟀贏者鳴輸者不鳴的特性,還發現指出了其“過蜑有力”,“蜑”專指直翅目的昆蟲類,比如蟋蟀行體外傳遞精包的特異性,這簡直就是中國昆蟲學在11世紀一項了不起的成就。

    蜾蠃,被《詩經》謬贊的細腰蜂

    最近,在野外常見蜾蠃(音guo luo)。蜾蠃一般很活躍,飛來飛去地沒一刻消停,它太過敏感,很難拍好它。它們活躍的這一季,我只拍得較滿意的一只,這全因為它正專注而沉醉于享受一份大餐,它剛剛捕獵到某種昆蟲的幼蟲。仔細瞧,那小蟲剛剛遭受了滅頂之災,頭部被棄之一旁,而豐滿多汁的肉身正被捕獵者津津有味地品嘗。

    若我對蟲界之殺戮事件不忍看便有東郭先生之嫌了??此M食處——那只夭折的小蟲也許當時正在啃食葉片呢!一物降一物,自然界有自我生態平衡的機制和法則。

    夜晚是我拿著放大鏡燈下探究昆蟲的業余時間,節假日所拍的蟲蟲在這時被分門別類。昆蟲的分類實在太難了,有時體格外觀看起來一樣的蟲蟲,某處有個小斑點,觸角的節數多少不同,顏色不同,它們就是完全不同的種。有些種,翻遍身邊所有資料都查不到,只能粗略判斷其屬什么目。專家說昆蟲分類到目到科已是相當了不起了。只講一個數字,你就知道蟲蟲分類有多難!單是一個鞘翅目的甲殼蟲目前有名有姓的就有三十五萬種以上。

    內地與臺灣蟲界專家的分類在目與科的類屬上不矛盾,但稱呼叫法卻不大同,這只體色紅、黑、褐色相間的蜂一看便知其屬胡蜂科,這于我沒問題,但我有時死鉆牛角尖,窮究起來,非要對它們作終極分類定到種名,這時我就常常是頭拿棕葉包著——大了!這次運氣還好,費時不多,我便從臺灣專家處得知它是蜾蠃亞科的“麗胸蜾蠃”,內地的圖鑒里就叫“胡蜂科細腰蜂”。

    真得感謝臺灣專家提供了“蜾蠃”這個稱呼,由此線索順藤摸瓜得知《詩經·小雅·小苑》有詩句“螟蛉有子,蜾蠃負之”一說。啥意思呢?《詩經》時代的人對自然物象有天然的敏感,嚴格說《詩經》里這兩句話是客觀的,沒有錯,但后代文人由此充分想象衍生出了蜾蠃收螟蛉(注:螟蛉為鱗翅目的螟蛾類)幼子為義子的說法。真實情況是蜾蠃的確把螟蛉幼蟲銜回其巢內了,但并非發慈悲心撫養之。

    好在,南北朝時有個姓陶名弘景的大醫家,此人有科學求證之精英素質,他不相信蜾蠃大公無私到自個不養子而專替他人后代負責。陶老前輩或許是歷史記載有名有姓之首位中國法布爾,他決心親自觀察以辨真偽。他找到一窩蜾蠃,發現雌雄俱全。這些蜾蠃把螟蛉銜回巢中,是為自家寶貝備存食物!螟蛉絕非蜾蠃義子,它是人家孩子的營養大餐?!对娊洝分懊扔凶?,蜾蠃負之”說原來一點都不靠譜!后人就憑據《詩經》里的兩句話,把人收養的義子稱為“螟蛉之子”,這就謬之千里了。

    《爾雅注證》的作者郭郛老先生寫過蜾蠃螟蛉的關系,說它們是物物相寄,自然競爭。

    物物相寄,自然競爭——我欣賞這兩句話,郭郛老深諳自然之法則也!自然界的生命命運相關,我們能說人與蝴蝶沒有關系么?在我看來是不能,蝴蝶為花傳粉,草木在種間得以雜交,品質優秀者發展進化下來,提供給高高在上的人類以糧食,草木的旺盛繁茂離不開它們的花間傳粉,草木的旺盛供養人畜糧食。

    有研究說蜾蠃成蟲平時無巢,過自由散漫生活,雌蜂產卵前,才銜泥建巢,蜾蠃利用空竹管、墻縫等處做巢,巢里產卵,然后外出捕捉鱗翅目蛾蝶類幼蟲,帶回巢后蜇刺其麻醉后貯于巢室內。蜾蠃卵孵化后食父母備好的食物長大。一巢常貯20-30條蛾幼蟲,足夠小踝蠃變蛹羽化。

    聰明的農人得此啟發,便于田間懸掛竹管,誘蜾蠃集中產卵,蜾蠃外出采集大量螟蛾類幼蟲喂養之,于是起到消滅農田螟蛾類危害的作用,這開了中國生物防治之先河!

    我曾經拍過另一只蜾蠃,那只體色沒這只漂亮,分類應該叫“黃紋蜾蠃”的。那天,我正好看見它搬動巢穴建材之一幕,記錄如下:在一條河邊散步,忽然腳前的石板地上有一物墜落的動靜,彎腰一看,竟然是一只蜂。當時我只從它的細腰及體色初判它為胡蜂,現在知道它大名是”黃紋細腰蜂“。它在地上拖一截干枯的小樹枝,似乎要抓起它來帶走的樣子,那截小枝比它身體還長。我疑它的企圖根本無法實現,然而我正拍得歡時它真的抓起那截小枯枝飛走了,那截小枝是它筑巢時的建材……

    虻·牛虻·《牛虻》

    虻,與蠅、蚊是掛角親,同屬雙翅目。食蟲虻,又叫馬蠅。有一個感覺,在漢語里凡種名前加一馬字定義,那蟲便“馬大”了,比如蜂字加了個馬字做前綴的馬蜂也給人兇惡生猛之感。

    虻類中的水虻天生麗質,腰身水色好,其性情便柔和很多,斷無食蟲虻體被毛刺的兇神惡煞樣,深得吾心愛。

    關于虻(音meng),我是從父親買給我的一本小人書《牛虻》開始有印象的?!杜r怠肥菒蹱柼m女作家艾捷爾·麗蓮·伏尼契寫的小說,歌頌意大利革命黨人亞瑟為革命犧牲生命在所不辭,亞瑟自稱牛虻。小說涉及革命、宗教、犧牲等人生重大主題。前蘇聯的好幾本著名文學作品《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青年近衛軍》《卓亞和舒拉的故事》等都提到過這部小說中的主人公亞瑟也即牛虻。

    《牛虻》中文版上世紀五十年代出版,受蘇聯文學影響的中國讀者對此書無比熱誠,它感染了無數如我父親一樣的年輕讀者。革命者亞瑟成為了那個時代在中國最有影響力的文學形象之一。我看的是小人書,只記得亞瑟最后被處死了,他的親生父親大主教蒙太里尼最后一刻還夢想讓兒子亞瑟放棄革命信仰,亞瑟不答應,最后被處死,為革命犧牲了。

    我看了小人書后去問父親,亞瑟為何要自稱流氓?我讀牛虻為流氓。父親說此牛虻不是彼流氓,它是一種專門吸食牛馬血液的蟲子,會叮得牛馬遍體鱗傷,流血不止。

    真正的牛虻恐怕在牧區才有,它們的野蠻難道比生猛的食蟲虻還兇?我還沒拍到過牛虻,但關于牛虻倒知道些傳說:從前有一個國家為了嫁禍鄰國,使了個陰招——把大批患有傳染性貧血病的馬匹集中趕到兩國的界河邊。馬的傳染性貧血病嚴重爆發時可造成馬匹大量死亡。這種病的傳播主要是由牛虻通過吮吸馬血將病馬的血帶到健康馬身上造成的……

    食蟲虻長相粗野,體被剛毛,特別是它的頭臉部,在它那雙視力很好的大復眼周圍更是毛戧戧的,這是為了防止獵物掙扎損傷它的眼睛。捕捉到獵物后,它們把強腐蝕性的消化液注入獵物體內,把獵物消化成液體后再吸食。食蟲虻的野蠻特性,使它們成為蟲界中的幽靈和真正的流氓。一些恐怖片、電子游戲中也常用食蟲虻的形象作為模型來塑造角色。

    與蚊子一樣,吸血的是雌虻,它們要保證營養,負責產卵繁殖下一代。然而據觀察研究食蟲虻的專家說,雄虻會積極捕獵食物然后當“彩禮”奉獻給它心儀的雌虻。

    食蟲虻雄虻的這點鐵血柔情倒令我想起《詩經》國風里的《野有死麇》: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古時男人獵捕到了獐子麂子之類美味獵物后,會割下一塊好肉示好美人,用白茅草包裹了,送給心愛的女人食。古時男人示好女人這本性倒與食蟲虻有一拼,簡單直接。

    不問人間世情,去到蟲界,我發現蟲性堪比人性,區區小蟲與《詩經》時代的單純人類真是驚異地相似,那點心機一看可破,但卻樸素可愛。

    蘇武牧羊,螞蟻牧蚜

    哪跟哪???東扯西拉!拿古時有節之士蘇武與螞蟻畫等號?

    不是不是,我只是最近大腦在換制式,這軌接那軌的,有點跨界,又沒徹底切換掉從前的模式。

    蘇武奉命出使匈奴,被匈奴人扣留,蘇武誓死不降,匈奴單于為了逼迫蘇武投降,欲擒故縱放他一馬,讓他做羊倌,蘇武不為所動,牧羊十九年,方被釋回。

    螞蟻牧蚜,怎么回事?

    蟻族越來越令我敬佩了。

    牧羊人放羊,是種生產關系,人的目的是喝羊奶吃羊肉取皮毛保暖,人呢護衛羊群趕走狼的侵擾捕食。羊兒溫順,并不曉得人給予它們的自由放牧最終是利己。螞蟻放牧蚜蟲其實與人牧羊多少有些相似。蚜蟲是蟲蟲里的弱小種族,營群居生活,以集體的力量抵抗外敵的侵擾。蚜蟲吸食植物的汁液養活自己,吃飽后它會排泄分泌一種含糖的蜜露,螞蟻愛糖,幾只工蟻便結伙共同放牧聚居的一大群蚜蟲。它們爬上爬下忙碌著收集搬運蜜露回巢。螞蟻為補償蚜蟲,它們負責為蚜蟲驅趕天敵,比如瓢蟲。螞蟻力大無比,可以拖走幾倍于它體重的瓢蟲,而瓢蟲在螞蟻的以守為攻的抵擋下自以為聰明地裝死。本來瓢蟲有翅可飛,可輕易躲開,傻瓢卻嚇得只會支出裝死那招,這時區區一只小蟻拖了它就往巢穴跑,我曾經正好從蟻口里救下一只黃巧緣瓢蟲。

    螞蟻與蚜形成了共生關系,雙贏。三四天的觀察后,我拍到傳說中螞蟻牧蚜故事現實版的幾張圖片。

    與人放羊不同的是,螞蟻并不是圈養蚜蟲,螞蟻不會將蚜蟲請到巢穴里細心照顧,準確地說應該是螞蟻跟隨蚜蟲,將蚜蟲分泌的蜜露搬回巢穴。那么螞蟻最終會像人殺了羊取皮食肉那樣,把蚜蟲扛回蟻巢與眾蟻分食么?我認為不會,因為蚜蟲的繁殖太快,老蚜沒蜜露產出了,一代代小蚜們在成長。新的蚜蟲蜜露源源不斷,螞蟻不食蚜之肉,不好那一口,螞蟻愛的是甜蜜!

    蟻為典型的社會性群體生物。具有社會性的三大要素:同種個體間能相互合作;具明確的勞動分工;在蟻群內至少兩個世代重疊,且子代能在一段時間內照顧上一代。

    螞蟻是蟲界的建筑大師,蟻穴內有許多功能區,這些功能區各有用處。其中蟻后的分室最大。沙漠中有一種螞蟻,建的窩遠看就如一座城堡,有幾米高。那些窩廢棄之后,就會被一些動物拿來當自己的窩了。蟻穴的底部是給蟻后住的,蟻后的任務就是吃,養生,交配,生孩子。蟻窩牢固、安全、舒服,道路四通八達。螞蟻窩里還有一些儲備食物的倉庫,里面通風、涼快、清潔干凈,冬暖夏涼,食物不易壞掉。那些牧蚜工蟻運回的蜜露點點滴滴存儲在這樣的地方。

    蟻族偉大,其集體精神的價值可以跟蘇武在異國他鄉孤獨守節相提并論么?似乎不能,但都了不起!

    一個在城市里有塊菜園子的老婆婆閑不下來,她看見她種的菜上又長蚜蟲了,還看見螞蟻隨時在蚜蟲的旁邊忙忙碌碌,又從來不見螞蟻吃蚜蟲后,便堅持認為她小時候從老人們那里聽來的蚜蟲是螞蟻生下的兒女這事是千真萬確的事。老婆婆的兒媳非要糾正老人家的謬識,兩人便爭論了起來。老婆婆認為這怎么會錯呢?老婆婆的兒子一旁輕言慢語地說道:媽媽,你圈養了一窩雞,雞與你天天在一起,你能說雞是你生的么?老婆婆啞了,不再堅持蚜蟲是螞蟻生的。

    而螞蟻的了不起又何止是建筑了有各種功能區的蟻巢,以及會放牧蚜蟲獲取蜜源,螞蟻還會種植蘑菇還會耕種,你知道么?

    1911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比利時象征主義詩人、劇作家、散文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1862-1949)寫過大量的自然隨筆,他的自然隨筆書系有《花的智慧》《螞蟻的生活》《白蟻的生活》《蜜蜂的生活》等,他是首位給三類營社會生活的昆蟲——螞蟻、白蟻、蜜蜂立傳的作家。他積極吸取當時昆蟲學家們對這類昆蟲的研究成果混以自己的觀察及對自然史的梳理,拿這些昆蟲對比人類自身狀況寫出了他的以上作品,讀來奇趣盎然。梅特林克告訴我們,發現螞蟻牧蚜的人是自然學家兼哲學家查爾斯·本尼特,而寫出《螞蟻的歷史》的螞蟻學之父雷奧米爾是第一位理解了螞蟻交配飛行(即婚飛現象,“蟲蟲的夜生活”里提到)的重要意義,最先解釋了雌性螞蟻為什么有翅膀,為什么它的翅膀在交配完成后就會突然脫落。

    從伊索寓言時代起,螞蟻被賦予器小易盈、吝嗇摳門、狹隘粗鄙的藝術形象,螞蟻代表著粗俗的布爾喬亞,渺小的投資者,底層的小職員、小商人,底層小人物,所謂的我們這個時代也在拿螞蟻打比方的蟻族也,而在螞蟻學家那里,螞蟻不容置疑地是一種極其貴族的自然創造物,它們極其勇敢,極其慈善,極具獻身精神,極有天才,極其利他,比我們這個星球上所創造的最智慧的人類更智慧。一只工蟻堅持不懈的勞作只為了尋找糖蜜,為了家族里的螞蟻卵,為了螞蟻的幼蟲,為了螞蟻蛹,為了它的同伴,它是一個苦行的高尚的貞潔的中性的生靈。它的樂趣就是奉獻,族群里的每一員都能分享它的全部成果。它們把外面勞碌工作帶回的蜜反芻回吐給族群時是愉悅的。

    螞蟻之后于地球上生存的遠古人類,成功地吸引、馴服、圈養、照看、繁育了某些性情溫和的動物,馴養的它們給人提供了奶乳、皮毛、肉食以及助人的勞力后,放牧時代成功地取代了苦惱的饑餓不斷的漁獵時代。細心勤奮的螞蟻牧童來來回回地往返于家巢與牧場,就像人的放牧來來回回于田間小屋和牧場草地之間。

    至于螞蟻栽培蘑菇,那也是出于螞蟻自身對清潔、衛生、安全、新鮮的食物的需要。這多么像人類呀,我們人類不正在追求安全的食品么?螞蟻對真菌(蘑菇)孢子的挑選是精心的。在云南夏天的雨水季,有一種蘑菇山珍叫雞樅菌,在拾菌人的經驗里,只要見到某種螞蟻出沒,那里就可能有味極鮮美的雞樅菌出現,且那雞樅菌都是一窩一窩地出現,拾菌人哪怕它們還沒冒出土來都可以憑經驗標記守護它們最終長成。螞蟻有足夠的智慧造福自己,人何嘗不是?螞蟻的農耕技藝目的是為了鞏固螞蟻家巢周圍的土壤,因為它們挑選的植物根系發達,牢牢地固定住螞蟻巢穴的泥土,盤根錯節,方便螞蟻因地制宜,把巢穴弄得牢固而且錯綜復雜。同時螞蟻們為它們種植的植物準備了它們需要的土壤,否則那些植物拒絕開花,不開花就沒果,沒果,螞蟻種植它們的意義就喪失。因此螞蟻與這些植物形成了共生共榮的關系,螞蟻從它們喜愛的植物那里收獲漿果,它們在吸取漿果的甜蜜汁液時,又小心翼翼地在它們家巢的周圍種植果核。

    蟻族的智慧和力量,領教了,其品性和德性作為另一種生命給予我們人類啟示和思想。

    對蟻族,斷不可小覷,唯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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