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說寫作始自2002年——搬家了,當了“城里人”。我喜歡“城里人”的生活,討厭被人們譽為“精神家園”的鄉村生活。城市生活給我帶來了現世生活的種種便利,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種種以“關愛”為名頭的騷擾不復存在。各路神仙被關在了門外,有效拒絕了迎來送往、稱兄道弟、彼此關照、艱苦奮斗、共同發展以及做強做大。我可以讀寫,也可以不讀寫。我可以在樓上像一個蜘蛛或狗熊那樣俯視螻蟻抑或群雄,而不必置身其中。這種感覺好極了。
我不知道別人怎么看待這個在某種意義上是現代社會病癥的問題,對我來說,單元樓、防盜門、防盜窗和鄰里的彼此警惕是當代人類惟一能夠獲得自由的方式。在這個自由的前提下,10年下來,我寫了3本小說集,一部長篇小說。隨著最近兩年它們接二連三地出版,不免有碩果累累的錯覺,仿佛見證了一個文學青年的勤奮和才能。事實上,這種描述從來就不符實,我不僅不以勤奮為美德,也并不喜歡自己的作品,覺得它們完全是可以忽略不計的事物。當我聽說有人說他天生是寫小說或者干嗎的時候,我嚇壞了,被他們的毫無羞恥嚇壞了。對我來說,我只是寫了小說,這談不上幸運也談不上不幸,一如我的祖先,他們靠種地為生,偶爾因為腰酸背疼在田間地頭直起身看一眼天空那樣。世界翻天覆地,而宇宙亙古未變,這或許是惟一值得慶幸的地方。
當然了,我得實話實說。最初當我決定寫作的時候,我確實希望自己能成為一個著名作家,因為著名作家普遍擺脫了據說和他們的所謂腦力勞動并無貴賤之分的體力勞動。不僅如此,他們還能夠游山玩水、吃香喝辣,在情愛層面,據說花團錦簇。而我呢,那是遠在2002年之前,我畢業被分配回鄉,成了一名中學教師?晌也⒉粺釔劢處熯@個職業,也不欣賞農民以及任何我認識的人的生活,即便他們事業有成、家庭幸福、前途無量。這一點延續至今,那就是我不歧視和憎惡任何生存法則,也不羨慕任何正能量偉人和成功學達人。但那會兒,我卻必須忍受并不熱愛工作所帶來的種種屈辱,必須忍受我的母親每日在田中如刨似拱而自己對此深惡痛絕的羞恥。每天下班回家,我面無表情地坐在那里,看著母親從地里爬上田埂,然后為我做飯,吃完后我飯碗一丟,進屋看書,她就去洗碗。這究竟是為什么?一個人為什么會這樣而另一個人為什么會那樣?沉重的絕望情緒壓得我喘不過氣來。真是榮幸,我享受到了惟有黑暗才能賜予的痛苦,哪怕它們是那樣局部、那樣瘦小。
除了沒有窮盡的閱讀和思考,我別無所好。在夜晚的鄉村小道上,只有明月和蛙鳴以及彼此熟識的狗。多么遺憾,這里沒有女鬼。我幾乎想哭,但被自己拒絕了。我也竭力拒絕和他人的交往。多年以后,當我看到布考斯基說他“討厭普通人”后,我一下子震住了,早年村道上的月光似乎又照在了我頭上。
也就是說,當我最終開始正式寫小說的時候,最初要成為一個著名作家的愿望已經被我糟蹋成一堆糞便。因為 “著名作家”們仍然是那么普通,完全和人類有史以來許多有頭有臉的人物一樣庸俗。換言之,我的寫作從開始就喪失了“動力”而陷入了不明所以之中。正是這些不明所以一個勁地蠱惑我:去吧,寫點什么,想怎么寫就怎么寫,瞎寫也行。
所以我必須在此誠懇地表明一點:我所有的作品都是瞎寫。為此我還曾恬不知恥地說過,“我會越寫越好,因為我仍然在黑暗中摸索”。確實恬不知恥,因為時至今日,我已經不覺得“好”有多么重要。油光水滑、感人至深、情趣盎然、錦繡文章……這些真的有那么重要嗎?我也不會說為自己而寫,更不會為國家、民族、人民乃至人類文明而寫——在這一點上我情愿承認自己是為稿費而寫。
哎呀,多么討厭,我居然能說出這么矯情的話。還是實話實說吧:親愛的同類,我僅僅是為你而寫的呀,只有你能理解我在說什么。寫什么不都是寫嘛,寫不寫不都是一樣嘛,我們需要找到和我們“差不多”的人,以此獲知孤獨不是獨一無二的。我僅僅是選擇了小說的方式,你呢?








